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7-10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或“控股股东”)计划自2017年2月13日增持后,在未来12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包含首次增持之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拟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4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累计增持数量包含首次增持的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13元/股。
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首开集团于2017年8月31日、9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1,002,57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4%。首开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已过半。至2017年9月1日包括首次增持在内,首开集团已增持超过计划数量区间下限(400万股)的5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9月1日下午收市后接到控股股东首开集团通知,首开集团于2017年8月31日、9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本次累计增持1,002,57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4%。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或“控股股东”)曾于2017年2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1,000,000股股份,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以下简称“首次增持”)。首次增持后,首开集团持有首开股份1,185,809,32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5.97%。并计划自2017年2月13日在未来12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包含首次增持之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拟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4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累计增持数量包含首次增持的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13元/股。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7-01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首开集团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乐观判断、对公司的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计划自首次增持后,在未来12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包含首次增持之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拟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400万股,且不超过1000万股(累计增持数量包含首次增持的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13元/股。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会及时关注首开集团增持计划的实施并及时披露。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下午收市后接到控股股东首开集团通知,首开集团于2017年8月31日、9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增持前,首开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185,809,32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5.97%。本次累计增持1,002,57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4%。本次增持后,首开集团持有首开股份1,186,811,89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6.01%。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首开集团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已过半。至2017年9月1日包括首次增持在内,首开集团已增持超过计划数量区间下限(400万股)的50%。
五、首开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本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首开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