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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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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
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7-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公告编号:2017-08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

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近日收到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吕梁中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晋11财保1号”,裁定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中国民生银行吕梁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1月17日向吕梁中院提出申请。经吕梁中院审查,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吕梁分行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借款人山西高科磁电有限公司及担保人美锦集团等相关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2,458,336.74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值财产。

根据美锦集团陈述,其为上述存在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保证人。美锦集团等相关被申请人将与中国民生银行吕梁分行就此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督促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公司将积极敦促美锦集团和相关公司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项,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份冻结明细,获悉美锦集团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冻结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105,932,102股,美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17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9%;美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和保管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077,762,8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6.99%,占公司总股本的74.96%;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7,720,76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24%,占公司总股本的0.19%。

三、备查文件

1、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