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临2017-04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德邦基金-招商银行-华润信托-华润信托·瑞华定增对冲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德邦基金”)持有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7,285,12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减持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822,200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减持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644,500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迟于上述减持起始日,则自限售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龙宇燃油”)于 2017 年9月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基金”)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德邦基金-招商银行-华润信托-华润信托·瑞华定增对冲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德邦基金-招商银行-华润信托-华润信托·瑞华定增对冲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目前持有龙宇燃油限售流通股27,285,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9%,来源于2016年龙宇燃油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德邦基金-招商银行-华润信托-华润信托·瑞华定增对冲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过龙宇燃油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情况
1、股份来源:2016年龙宇燃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数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822,2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644,500股。
3、减持比例: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或者自减持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若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迟于上述减持起始日,则自限售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合理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德邦基金在参与2016年龙宇燃油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获配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投资安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德邦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