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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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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客服热线:400-027-9899

6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2302#

法定代表人:李悦

客户服务热线: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6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热线:4000-618-518

网站:www.ncfjj.com

69)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公司网址:http://www.niuguwang.com

客服热线:400-623-6060

70)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公司网址:www.gscaifu.com

客服热线:400-818-8866

7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http://www.xincai.com/

7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7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20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74)北京汇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5

网址:www.fundzone.cn

75)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76)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7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客服电话:95518/400 088 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78)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客服热线:400-111-0889

79)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8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8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赵柏基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联系人:庞伊君

四、基金的名称

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现代风险模型技术进行基金风险预算,在严控本基金下行风险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目标风险的投资策略,也就是通过优化投资过程,限制预期波动率,将风险维持在固定的低风险水平,从而实现风险约束下投资组合alpha的最大化,以便获得尽可能高回报。从长期来看,目标风险策略能够达到市场平均收益,在风控控制方面效果显著,从而提高风险调整后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建立多因子量化风险模型对各类证券的波动风险进行统计预测,根据既定的风险预算目标对组合进行约束,获得匹配目标风险的最佳资产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政府债券、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久期、同时又能获得较高持有期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

(2)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行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买入并持有信用风险可承担、期限与收益率相对合理的信用债券产品,获取票息收益。此外,本基金还将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信用利差投资策略,获取利差收益。

(5)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成长前景好、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在债券市场宏观分析基础上,结合蒙特卡洛模拟等数量化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适度参与股票资产投资。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内部开发的量化选股模型分散化选取具有超额收益潜力的股票。具体而言,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包括多因子选股模型和事件驱动选股模型等。

(1)多因子选股模型

本基金主要运用泰达宏利量化多因子选股模型,从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盈利能力、运营能力以及相关股票的市场情绪、估值、波动等多个维度对股票进行量化分析,获得综合评分,选取其中基本面扎实估值合理的股票,根据投资组合的风险约束,进行分散化投资。

(2)事件驱动模型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高管增持、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多类事件对上市公司基本面与股价的影响,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批量选取具有潜在超额收益可能的股票,提高组合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资产部分的系统性风险或建立适当的股指期货多头头寸对冲市场向上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可以主动投资于权证,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将利用权证达到控制下跌风险、增加收益的目的;同时,充分发掘权证与标的证券之间可能的套利机会,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在权证投资中,本基金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综合考虑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定价。

九、业绩比较基准

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65%。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行业分类标准和指数编制方法较为科学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由沪深A股中规模大、流动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300只股票组成,可以综合反映沪深A股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旨在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以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65%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持有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投资。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2.3其他资产构成

12.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6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成立于2017年1月23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在建仓期。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及账户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对“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概况、董事会成员、基金经理等部分内容更新。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代销机构及补充第三方销售机构。

(五)“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更新。

(六)“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7年6月30日。

(七) “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7年6月30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八)“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更新网上直销系统部分内容。

(九)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