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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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7-033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754,4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9月11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原定为2017年9月9日,因2017年9月9日及9月10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核准时间:2016年8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147,593股新股。

3、股份发行情况:2016年8月,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数量39,754,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2.50元人民币/股。

4、股份登记时间: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锁定期安排: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后,公司未发生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限售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配合特定投资者办理限售股份的锁定事宜。新疆华安盈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持有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新疆华安盈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同意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754,4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9月11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原定为2017年9月9日,因2017年9月9日及9月10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

非公开发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某行无相应数据,该行可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