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3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9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孔令军先生、董事尹吉增先生、副总经理肖林女士、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监事刘立存先生《关于计划减持龙力生物股份的通知》。孔令军先生、尹吉增先生、肖林女士、王燕女士、刘立存先生拟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孔令军、尹吉增、肖林、王燕、刘立存
2、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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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军先生、尹吉增先生、肖林女士、王燕女士、刘立存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12年7月30日起解除限售并实际可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12年7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3、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董事兼副总经理孔令军先生、副总经理肖林女士、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本人或关联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或其关联人离职后所持公司股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转让。”
董事尹吉增先生、监事刘立存先生在公司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时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锁定期进行股份锁。”
截至本公告日,孔令军先生、尹吉增先生、肖林女士、王燕女士、刘立存先生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
3、减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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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龙力生物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龙力生物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时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孔令军先生、尹吉增先生、肖林女士、王燕女士、刘立存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孔令军先生、尹吉增先生、肖林女士、王燕女士、刘立存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孔令军先生、尹吉增先生、肖林女士、王燕女士、刘立存先生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孔令军先生、尹吉增先生、肖林女士、王燕女士、刘立存先生签署的《关于计划减持龙力生物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4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7年9月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7年9月5日上午在龙力研究院30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刘伯哲、王奎旗、聂伟才、倪浩嫣、杜雅正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程少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成立全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香港独特的区位优势,统筹公司境外贸易业务,加大各类产品境外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对外投资效率,加强境外项目的投后管理,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9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5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000万元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统筹公司境外贸易业务,并作为公司境外股权投资平台。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 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通过后由董事 会负责实施。
3、本次投资需履行国家相关的境外投资审批程序。
二、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名称:香港蝴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
2、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3、注册资本:1,000万元港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6、经营范围:食品、保健品的生产销售,健康管理,进出口贸易,对外投资
上述信息以最终注册核定内容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香港是全球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和贸易中心,长期作为连接中国内地与国际市场的纽带,在政策、法律、文化和人才上具有明显优势。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统筹公司境外贸易业务,搭建境外业务网络、拓宽业务渠道,建立市场口碑,与现有境内业务形成有力的补充,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是落实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四、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法律风险
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文化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这将给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风险。
2、审批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须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存在未能批准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