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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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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
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17]13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本公司于2017年9月7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估值日无报价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以上的,其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7年9月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兆新股份”(股票代码:002256)、“大连电瓷”(股票代码:002606)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7年9月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具有相同特征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8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9月8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长信富民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内收益至少分配1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原则上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封闭期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7年9月12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