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17-033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通知已于2017 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9月7日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17-034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17年9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为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滚动使用。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以提高资金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授权有限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资财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法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7、关联关系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现金管理,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
(2)资财部门将负责具体执行决策。资财部将负责制定进行现金管理计划,合理的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以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授权管理
在本议案中的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资财部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例如签署上述额度内的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17-035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真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真核查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性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
胡旭微 孔平涛 郑新芝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