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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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7-28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0917 号)(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7年9月13日,详见2017年7月12日公司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临2017-21)。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7-29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银电力”)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曾于2012年6月4日被湖南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处罚情况

2012年6月4日,湖南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2011年12月29日,公司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1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换股的方式参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用持有的贵州湘能实业有限公司13000万股(占总股本21.67%),换取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9583.45万股(占总股本5.08%)。2012年4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通过换股的方式参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201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换股的方式参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查,公司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下,于2011年12月29日就完成了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完成后,公司又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2011年报中确认了约1.4亿元的投资收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二、整改措施

公司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十分重视,认真总结教训,切实整改,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重大事项的法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涉事项整改完毕,整改效果总体良好,公司未再出现过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