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7日下午14:00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生猪养殖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生猪养殖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的公告》于2017年9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7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于2017年9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7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7日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做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于2017年9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7-073。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生猪养殖产业及
配套项目建设规划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 建设项目尚需当地政府环保、工商审批;项目存在调整、延期,达产进度存在不确定等风险;
2、 由于生猪价格波动风险,项目投产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项目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以来的生猪养殖战略规划,公司在设立的九个省区已经建成(含租赁)32个母猪场,存栏母猪已达12.5万头。在已建成的规模及前期已经规划和审批的若干其他项目的基础上,此次拟继续新增规划母猪场及配套项目规划如下:
本次规划建设的项目拟建造西式母猪场项目28个,公猪站2个,培育场3个,配套母猪场环保项目28个,合计33个项目。项目实施地均为公司规划中的资源优势区域和重点养殖发展区域,项目总投资240,892万元,其中包含母猪场固定资产投资233,332万元,配套公猪站投资2,400万元、配套培育场投资5,160万元。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出栏大约680万头商品猪的生产能力。项目分期进行,项目建设资金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规划项目尚未包含目前处于前期筹划中的其他养殖项目,这部分筹划中 的项目待条件成熟后公司将再依据对外投资审批和信息披露要求,履行相关披露 流程。如与黑龙江森工总局的合作,前期选地、规划等工作已经完成,正在等待相关部门的正式用地批复,目前规划中合作的核心场一个(3000头),扩繁场一个 (1.2万头),母猪场三个(共4.8万头)。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生猪养殖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投资计划
1、项目实施主体: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子公司具体实施,各项目最终成立的公司名称、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核准为准。
2、分年度投资建设规划
新建猪场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为0.5-2年,新建猪场项目竣工之后0.5-1年内可达产。生猪养殖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详见附件《生猪养殖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
本次生猪养殖项目规划,叠加2016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公司前期已经审批过的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公司现有12.5万头母猪后,公司未来短期生猪养殖布局将达成如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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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租赁母猪场存栏规模。
3、项目备案及环评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立项、环评、用地等手续正在申办中,项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土地使用权购买或租赁、环保批复取得的时间来开工建设。
三、项目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分析
(一)可行性分析
1、国家加快引导建立规模化、一体化生猪饲养模式;
目前,我国生猪养殖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仍较低,经营模式仍以家庭散养为主。由于散养农户对未来生猪市场的需求缺乏充分的判断依据,对于生猪存栏量的把控主要依赖于自养生猪头均盈利的高低,导致生猪供给的波动幅度较大。为引导生猪养殖企业建立规模化、一体化生猪饲养模式,近期,国家加快出台了大量的扶持政策。2015年2月,《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提出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并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2016年4月,农业部在《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明确提出“规模比重稳步提高,规模场户成为生猪养殖主体”的发展目标及“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的主要任务,且提出到2020年,我国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要达到52%,未来仍具有非常大的增长空间。
2、环保
近年来,我国养殖业迅速从庭院养殖向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发展,特别是在城市周围,养殖场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集约化、规模化养殖业的经济效益十分明显。但是,伴随而来的养殖业废弃物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公司在养殖场建设初期就重视环保工作,多年来一直在摸索建设生态养猪场的模式,十分重视粪污处理。
生猪养殖配套环保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猪粪等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以及对于有机肥料的产业化生产能够起到一定的示范性作用,同时本工程将对猪场固体废物等可再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开发起到示范性作用,公司注重清洁生产,维护生态环境,这与公司“以食为天,应和立邦”的企业宗旨完全吻合。
3、公司已完成生猪养殖全过程的精准布局,并实践出成熟的工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准备了充分的条件;
公司采用的“公司+家庭农场”养殖模式已经非常成熟,从育种到公司加农户的分享式饲养模式,为公司带来了较好的发展机会和较快的发展速度。这个经营方式,将技术密集型的环节掌握在公司手中,而将仔猪断奶后的流程化、自动化和规模化猪育肥过程交给农户去完成,不仅有效地利用社会资金、人力、设施等资源,也让各方都得到合理的回报。同时,全产业链控制的饲养模式也为后续食品加工板块提供了最安全的原料以及健康、美味、高品质肉品的差异化竞争力。
该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大约680万头出栏生猪,将有利于公司快速推广产业集成,扩大出栏量、为市场提供稳定的生猪供应。
4、项目建设满足企业发展目标的需要
公司将明确聚焦种猪育种、动物保健、养殖管理,并整合猪产业链的高端资源,最终实现经营“一流的、和谐的、健康的动物源食品”的长远目标。倾力打造绿色、健康的食品全产业链体系的战略,本次筹建的生猪养殖产业建设项目是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优势,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猪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市场前景分析
1、产业整合成为行业发展重要趋势
近年来,大型饲料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向养殖、屠宰、加工等中下游产业链延伸,积极整合猪产业链。产业链整合有利于分散风险,实现一体化经营,凸显产业集群效应,有效降低综合成本,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成为行业发展重要趋势。规模化养殖企业在生猪养殖方面的现代化、专业化程度方面也更具竞争优势。
2、从肉类消费需求看,肉类消费仍将保持增长趋势;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生猪生产国和消费国,每年出栏的生猪在7亿头左右,需求较为稳定。随着经济发展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消费者对猪肉及猪肉产品品牌与质量要求有所提高,优质的猪肉品牌产品将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及广阔的市场容量。
3、食品安全需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人民对健康和生活品质追求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国人瞩目。在政府监管层面,政府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国家也明确提出要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预计,2015年以后至2020年左右,将是我国肉菜类食品溯源建设的加速推广期。公司从食品安全方面着手,积极探索,建立全程可追溯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为百姓提供放心食用的优质食品,提高竞争力,扩大知名度,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
4、环保
我国在“2010年远景规划”和“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中,都将发展生态农业,保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放到了重要的位置。在发展农业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生产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地开发利用就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技术、设备和工艺,将各个单一处理技术相互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综合处理与利用的系统工程,把养殖、种植、加工、沼气、肥料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产业模式,达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高度统一,这对于我国现代化大农业向着生态农业、环保农业和有机农业的方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环保项目的实施,不仅会改善养殖周边居民生产和生活条件,还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项目本身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产生的有机肥是优质的无公害有机废料,可用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实现农业增效。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结合生猪养殖行业的周期性情况,公司基于投产之后生猪销售价格的预测是谨慎的。本次规划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约1,094,526万元。
本次规划建设的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为当地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带动当地就业机会,促进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
五、风险提示
(一)系统性风险
1、生猪价格波动风险;
2、原材料价格风险;
3、疫情风险;
4、自然灾害风险。
(二) 项目投资风险
1、公司的项目投资顺利实施仍然需要与当地国有土地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以取得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后开始推进,但届时能否完成土地“招拍挂”程序以及公司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需工商、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随着相关环保政策的收紧,国家及各省市地方政府对生猪养殖的限养、禁养及环评流程愈加规范,审批将更加严格。
3、如果市场需求变动、产业政策变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环保及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升级、养殖技术变革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意外因素都可能对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及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项目具体投产后效益及达产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规划建设的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较大,项目达产和产生效益尚需要一定时间周期,会一定程度地影响公司现金流,但项目顺利实施将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新建项目的经济性再评估、再优化,从源头上压缩资本开支规模,优化投资流向和结构。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附件《生猪养殖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附件:《生猪养殖产业及配套环保项目建设规划》
备注:上述项目母猪场投资均为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不包含生物资产投资。
结合市场行情、公司的经营数据和预算指标,下表中计算的主要预测指标包括:MSY(每年每头母猪出栏生猪头数)25.5,每头生猪销售平均体重115公斤,每公斤生猪销售价格14元人民币,每公斤生猪出栏全成本11.8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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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号)核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6,405,52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9,999,989.6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5,799,999.90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4,199,989.7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22日出具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5078号)验证确认。
根据《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养殖板块全资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世伟”)现代化猪场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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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及变更后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将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项目主体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以下两个项目: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全州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凤凰镇、安和镇
2、山西寿阳县古城存栏62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寿阳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山西寿阳县平舒乡古城
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2017年9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版)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0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4,208.75万元。
2、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销售商品肥猪15.5万头,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27,609.38万元,年均净利润4,774.84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2.09%。
由于“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的原规划地点靠近无为县的主要饮用水源地,出于周围环境安全的考虑,公司放弃实施“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
3、公司计划将“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变更为: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
(2)山西寿阳县古城存栏62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
拟变更后的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备案确认书、环保局环评、土地批复文件,便于项目尽快建设产生效益。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内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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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
地点变更如出现总投资金额不足的情形,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解决。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仍用于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广西全州市凤凰母猪场项目
广西全州市凤凰母猪场项目存栏12,000头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11,261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生物资产投资。
2、山西寿阳古城母猪场项目
山西寿阳古城母猪场项目存栏6,200头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4,960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生物资产投资。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广西全州市凤凰母猪场项目
1.1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市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
1.2项目建设单位:全州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1.3项目建设地点: 广西省桂林市全州县凤凰镇、安和镇
1.4项目建设年限: 1-2年
1.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71.5亩(以环评批复为准),建筑占地面积180亩,工程范围包括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和服务性设施等。
1.6主要技术指标:年存栏生产母猪12000头,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猪预计30万头左右。
1.7投资估算:本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为11,261万元。
1.8效益分析
1.8.1社会效益,稳定肉类市场,满足人民肉类消费的需要;向社会提供优质安全的畜牧产品;推进农牧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畜牧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
1.8.2生态效益:实行标准化生态养殖,改善饲养环境和人居生态环境,项目区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标准养殖模式,实行产业一体化生产经营,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畜牧业生产成本,增加畜牧业效益,而且促进物质、生态的良性循环,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成为畜牧业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循环畜牧业的示范,
2、山西寿阳古城母猪场项目
2.1 项目名称:古城存栏62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
2.2 建设性质:新建
2.3 建设地点:寿阳县平舒乡古城村
2.4 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960万元
2.5 承建单位:寿阳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2.6 项目建设期限:1-2年
2.7 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辐射带动能力大幅度增强,将辐射寿阳县及周边县、市,平舒古城存栏6200头父母代猪场项目,对养殖业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据估算通过改良品种,通过推广科学饲养技术、程序化免疫技术,减少疾病损失,增加农民收入。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广西全州市凤凰母猪场项目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出栏商品肥猪29.26万头,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47,109万元,年均收益7,315万元,该项目投资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山西寿阳古城母猪场项目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出栏商品肥猪16.49万头,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26,552万元,年均收益4,123万元,该项目投资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因建设方案、工程地质、施工与工期等存在的各种不确定性给项目带来的风险;因工程建设期和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可能对周围环境等产生的负面影响,致使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需要增加大量投资进行治理;由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等外部环境方面的带来的风险等。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邦开物集团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强调工程质量,加强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可有效降低项目风险,提高项目收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规划,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做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拟投资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4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9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的《关于提请增加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生猪养殖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增补到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张邦辉先生现合计持有本公司24.75%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公司现对2017年8月22日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新研大厦11楼天邦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关于公司生猪养殖产业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9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议案3:《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9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发展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新研大厦11楼天邦股份;
邮编:200233;
传真号码:021-5448452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宇、夏艳
电 话:021-54484578
传 真:021-54484520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新研大厦11楼
邮编:200233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4”。
2、投票简称:“天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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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版本变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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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9月15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数量:
日期:2017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5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7年8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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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销售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8月份销售商品猪9.32万头,销售收入14,281.75万元,销售单价14.83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27.15%、37.56%、5.55%。
2017年1-8月份累计销售商品猪60.82万头,销售收入99,717.21万元,销售均价15.16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84.98%、52.14%、-26.97%。
公司8月份商品猪销售单价包含了肥猪和仔猪的销售均价,如剔除仔猪价格影响,8月份的肥猪销售单价为14.54元/公斤。
三、 风险提示
(一)公司战略定位为“饲料产品、动物疫苗、食品产业、工程环保”四大业务板块,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商品猪销售情况,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商品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