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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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ST重钢 公告编号:2017-089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民事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2570520.17元

●因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本案原告和胜汇邦已依法进行债权申报。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重庆市和胜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和胜汇邦”)

被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三方:重庆渝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渝西矿业”)

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公司立即支付煤炭购销款32570520.17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付清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

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发布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二、关于此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与和胜汇邦没有直接买卖合同关系,该笔欠款系欠渝西矿业煤炭货款中的部分债权转让款。

三、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渝01民初755号,知悉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确认公司尚欠和胜汇邦购销款32570520.17元,和胜汇邦已于债权申报期限内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管理人经与公司核实并审慎审查后确认上述债权金额;

2、案件受理费204652元,减半收取102326元(原告和胜汇邦已预交),由被告公司负担,并由和胜汇邦在本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就该款项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3、和胜汇邦就上述第1项、第2项债权有权依据生效的公司重整计划之规定按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获得清偿。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本案原告和胜汇邦已依法进行债权申报。

五、备查文件: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渝01民初755号。

特此公告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