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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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2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以商业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7日停牌?

2017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友好集团资产运作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内容公告如下:

“2017年9月7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以商业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经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信息需要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1.公告披露,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将所持全资子公司友好优晟和友好润祺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请补充披露:(1)上述专项计划的存续期限、基础资产的收益来源;(2)资产支持专项证券的类别,是否存在结构化安排,如是,请说明各类证券的份额和收益水平;(3)专项计划的认购方、认购份额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4)专项计划到期或提前清偿安排,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承担回购义务。

2.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将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并可能购买部分资产支持证券。请补充披露:(1)控股股东计划认购资产支持证券的最低份额;(2)控股股东提供增信措施的具体安排,是否可能导致其承担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主要风险。

3.公告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市场价格租赁友好商场和友好百盛购物中心物业继续经营。请补充披露:(1)租赁价格的确认方法和租赁期限;(2)公司与有关方对于未来年度购回标的资产,是否有协议或后续安排;(3)上述物业出售与租回是否实质构成融资租赁。

4.公告披露,友好润祺和友好优晟分别持有友好商场和友好百盛购物中心的物业不动产,采用收益法预估值12.6亿元至13.1亿元。请补充披露:(1)收益法预估的主要参数和合理性;(2)结合专项计划期限、标的资产未来收益来源、所在地租金水平等信息,说明预估增值的合理性。

5.请公司结合上述问题,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中标的物业的风险报酬转移情况;(2)本次交易的实质是否为融资或控股股东向公司输送利益;(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是否符合收益确认条件,是否符合收益确认条件。同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之前,就核实结果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9月8日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问询函》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