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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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7-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东吴勇先生、王略先生、马新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 年6月5日收到股东吴勇先生、王略先生、马新平先生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中:

1、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的股东吴勇先生计划在《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以下简称“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

2、持公司股份1,7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8%)的股东王略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7%)。

3、持公司股份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5%)的股东马新平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公司已于2017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一、减持进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17年9月7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实施过半,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东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勇先生已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5,000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吴勇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略先生已辞去其全部职务。王略先生辞去职务后,仍将履行其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有关承诺,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对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减持限制性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马新平先生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