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3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积生先生,监事会主席任升浩先生,监事孙秀妮女士(以下合称“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59,641,028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7.32%)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积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28,48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63%)的监事会主席任升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86,32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35%)的监事孙秀妮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的部分股份,详情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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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积生先生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用于偿还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银行贷款。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计划减持不超过20,242,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超过6%。
注:曹积生计划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监事任升浩与孙秀妮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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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升浩及孙秀妮计划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出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事项
1、曹积生先生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事项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2、任升浩先生、孙秀妮女士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事项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二)曹积生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人系益生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益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人承诺从本函出具日至益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益生股份的股票或发出减持计划。若本人违法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相关方遭受的损失,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3、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对认购益生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投资公司、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或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赔偿相关方遭受的损失,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三)曹积生、任升浩、孙秀妮作为董事、监事的其他承诺事项
在任职期间,如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依法可以转让,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收益上交公司董事会。
截至本公告日,曹积生先生、任升浩先生及孙秀妮女士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公司将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