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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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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49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 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51)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做相应调整,修改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以便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仅减少母公司本年利润,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17-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东高油脂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议案》

同意东高油脂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东高油脂公司破产清算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东高油脂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临2017-053)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9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年-054)。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50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东高油脂公司拟进行破产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5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增加章节内容

在第一章第十一条后增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原第十二条及后续条款依次顺延。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等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第十三条 公司在改革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在第七章后增加“第八章党的组织”内容,原第八章及后续章节依次顺延。

第八章 党的组织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司党委和纪委的设置、任期,按党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党内法规和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产生。

公司党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公司纪委下设纪检监察室,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双向交流机制,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班子。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企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三)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促进科学决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干部保证和人才支撑。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重大事项等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有效性。

(六)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七)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八)其他应由党委履行的职责。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纪委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汇报工作情况,并抓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二)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三)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突出“四风”问题,抓好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函询约谈、责任追究、“一案双查”、专项巡查等制度。

(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违规违纪党员干部。

(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七)其他应由纪委履行的职责。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党委会参与决策下列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经营管理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会参与决策的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党委会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党委应积极落实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宣传动员、凝心聚力等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党员、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公司改革发展。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党委建立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公司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中央和地方党委要求的做法,党组织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得不到纠正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党委紧紧围绕服务生产经营,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创新开展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修改章节内容

■■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52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油脂)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我公司出资4750万元,占注册资本95%,吉林植物油集团公司以大豆深加工技术作价250万元,占注册资本5%。东高油脂仅于2003年8月进行了试生产,之后一直停产至今。东高油脂原为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分立时,东高油脂95%股权由我公司承继。

经审计截止2016年末,东高油脂资产总计67,137,593.14元,负债合计237,776,064.04元,资产负债率354.16%,净资产-170,638,470.90元,2016年净利润-3,003,344.13元,东高油脂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现有资产已很难盘活,且东高油脂2017年8月末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146万元。

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我公司对东高油脂长期投资及债权情况

截止2017年8月末,我公司对东高油脂长期投资47,500,000.00元;对东高油脂其他应收款168,553,758.4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44,902,105.77元,未计提坏账准备23,651,652.67元)。

2、拟进行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

根据东高油脂的目前基本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我公司拟进行以下两项资产减值:

(1)经测试我公司对东高油脂47,500,000.00元长期投资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因此拟对该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47,500,000.00元。

(2)经测试我公司对东高油脂的其他应收款168,553,758.44元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拟对该项其他应收款补提坏账准备23,651,652.67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损失合计为:71,151,652.67元。

三、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仅减少母公司本年利润,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以便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仅减少母公司本年利润,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53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东高油脂公司

拟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油脂)拟进行破产清算。同时,为进一步推进破产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东高油脂破产清算的相关事宜。

一、破产清算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锋镇阜丰大街220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主要经营范围:大豆植物油加工,购销及储运、大豆系列产品技术开发等

财务状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137,593.14元,负债总额237,776,064.04元,资产负债率354.16%,所有者权益-170,638,470.90元,2016年净利润-3,003,344.13元。

二、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

东高油脂长期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

三、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1、东高油脂破产清算由法院受理并指定清算人接管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再包含东高油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也将发生相应变化。

2、东高油脂进行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的高速公路经营主营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将会根据破产进程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5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5日

至2017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在《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公告全文刊登于2017年9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细会议资料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17年9月22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四)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五)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刘辉、徐丽

(三)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四)传真:(0431)8466479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