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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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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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陈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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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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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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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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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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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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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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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钱华
联系人: 戴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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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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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翟建强
联系人: 刘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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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6600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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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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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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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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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能
联系人: 周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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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号
法定代表人: 孙玉芝
联系人: 王方震
电话: 0534-2297326
传真: 0534-22973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4-9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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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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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窦荣兴
联系人: 李朝兵
电话: 0371-85517607
传真: 0371=8551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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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符合或引领国内产业创新、制造业升级趋势的优质企业的深入研究,在严格控制估值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货币市场工具、中期票据、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具备产业创新动力、引领制造业发展趋势的股票(以下简称“产业新动力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分三个层次:首先是大类资产配置,即根据经济周期决定权益类证券和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其次是行业配置,即根据行业发展规律和内在逻辑,在不同行业之间进行动态配置;最后是个股选择策略和债券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基于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予以决策。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综合对各类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的分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的策略为:在经济复苏期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经济衰退期和政策刺激阶段,超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力争通过资产配置获得部分超额收益。
(二)股票投资策略
1、产业新动力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以发掘驱动并引领制造业发展,为产业创新提供动力的持续性投资机会为主要投资线索。本基金将此类驱动并引领制造业发展,为产业创新提供动力的公司定义为产业新动力公司。
本基金所指的产业新动力公司归属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业:机械(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化设备、环保设备等)、国防军工、新能源、汽车、电气设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设备、计算机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以及现代物流业等。相对于传统产业而言,该类公司持续吸收电子信息、计算机、机械、新材料等方面的高新技术成果及现代管理技术,并将这些技术综合应用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在线检测、营销服务和管理过程,实现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柔性化、生态化生产,取得了很好经济收益和市场效果。
2、行业筛选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经济周期阶段、政府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生命周期阶段及竞争格局、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等因素,进行股票资产在各细分子行业间的动态配置。
(1)经济周期阶段
本基金通过对当前经济在经济周期所处的阶段进行前瞻性分析,根据产业新动力行业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的预期表现,进行各细分子行业配置与调整。
(2)政府产业政策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产业新动力的产业政策,超额配置新产业政策受益最大的子行业。
(3)市场需求变化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市场需求稳定或保持较高增长的细分子行业。
(4)行业生命周期阶段及竞争格局
本基金将对各产业新动力子行业的生命周期进行动态分析,判断各子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重点投资处于高速成长期、行业进入壁垒较高、利润率稳定或提高的行业。
(5)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产业新动力各细分子行业的技术水平变化及其发展趋势,重点投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较快且发展趋势良好的子行业。
3、个股选择
在个股选择上,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对产业新动力行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成长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产品竞争力
本基金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考察产业新动力上市公司的可投资性。一方面,考察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考察企业的市场开发能力。
(2)产品生命周期
处于启动期和高速成长期的产品和企业通常表现为较高的利润率、较快的利润增长、市场份额的急剧上升。处于上述阶段的产业新动力上市公司是本基金的投资重点。
(3)企业管理团队的领导与创新能力
首先,需要考察团队是否具备新思想、新思维、接受现代新事物的心态;是否可以在技术的应用创新上领先;是否具备商业模式的创新等。其次,需要考察管理团队及管理结构是否可以为企业的和谐发展提供保证。
(4)企业经营业绩与财务指标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往往意味着市场占有率的上升,这是企业竞争力提高的重要标志,体现公司的持续成长能力。
2)EPS增长质量分析
本基金主要考虑EPS 增长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同时判断增长的原因与公司战略的吻合度。
3)成长性、估值与市场预期分析
本基金通过计算股票市场价格所隐含的成长性,然后通过基本面来判断前述成长性是否合理。同时,本基金通过关注卖方分析师的收益预测和评级变动跟踪股票估值水平的变化。
4)财务健康度分析
本基金通过研究财务数据,判别企业风险。重点关注的指标包括收益、市场比率、成长、效率和风险的五大类指标
(5)公司治理健康度分析
主要考察以下四个因素:1)关联交易;2)信息披露;3)股权与独立董事;4)管理层。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可转债策略等。
1、期限结构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具体策略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2、信用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等于基准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曲线走势;二是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本基金管理人分别采用(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2)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
3、互换策略
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别,投资管理人可以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券种,赚取收益级差。
4、息差策略
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5、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宏观经济变化和上市公司的盈利变化,判断市场的变化趋势,选择不同的行业,再根据可转换债券的特性选择各行业不同的转债券种。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转债的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相对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成长和价值优选条件的公司发行的权证。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未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指工业指数收益率×7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构建、投资标的以及市场上可得的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后,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行业分类标准和指数编制方法较为科学的中证全指工业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工业指数对创新产业股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现金管理部分则采用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0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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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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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
注:1年指365天,一个月按30天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5、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6、在“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7年07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二)、 2017年07月1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 2017年07月0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 2017年07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五)、 2017年06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六)、 2017年06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七)、 2017年06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 2017年06月0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九)、 2017年05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 2017年05月1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一)、 2017年05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二)、 2017年04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三)、 2017年04月0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四)、 2017年04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夏财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五)、 2017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六)、 2017年03月1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大有期货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七)、 2017年03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产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摘要)》;
(十八)、 2017年02月2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