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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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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7-05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许植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许植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许植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我们认为他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许植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提名许植先生为公司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修订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同意公司修订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一项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修订后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

附:

许植先生简历

许植先生,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资金信托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信托一部总经理,国元信托副总裁;现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许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简称:国元证券 股票代码:000728编号:2017-05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232号)许可,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0亿元的次级债券。

2017年9月8日,公司完成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全称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7国元C1”,债券代码为“118968”,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5.15%。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