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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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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7年9月8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实到董事10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首先,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

总股本由35588.856万股变更为78295.4832万股,注册资本由35588.856万元变更为78295.4832万元。其次,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由11人调整为9人。为此,将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9月)》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由11人调整为9人。为此,将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条款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9月)》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国际、邓永坚等47人出现因个人原因离职、唐庆

因病身故等情形,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前述48人共计113.78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

5、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9月8日

附: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汪大维:男,194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南山开发公司赤湾石油基地副总经理,同维电子副总经理、董事长,共进有限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唐佛南:男,1945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湘潭无线电厂厂长,湖南省电子研究所所长,美国孙氏电子(蛇口)公司总经理,同维电子总经理,共进有限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胡祖敏: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共进有限中试部经理、产品总监、DSL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王志波:男,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索尔思光电有限公司运营总监,优博创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共进有限光通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贺依朦:女,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同维电子总经办副经理、法务公关部经理,共进有限总经办副经理、法务公关部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燕鸣,男,195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执教于北京大学、中山大学,曾担任风华高能、高澜节能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学教授,共进股份独立董事。

夏树涛,男,197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执教于南京大学,曾先后就职于天津英特耐特公司、深圳赛克公司,现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共进股份独立董事。专业领域为信息论编码、网络和机器学习等。

袁广达,男,196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南京气象学院,期间历任助理会计师、审计师、主任审计师、会计学副教授,现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主要方向为大学会计学教学与研究

丁涛,男,1979 年出生,法学硕士毕业,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及美国凯寿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法律顾问等职务;现任洲际酒店集团大中华区法律顾问。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8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漆建中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国际、邓永坚等47人出现因个人原因离职、唐庆因病身故等情形,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前述48人共计113.78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8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漆建中,男,1947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美国孙氏(蛇口)电子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同维电子技术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生产总监、外协部经理,共进有限生产总监、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现任太仓同维监事、同维通信监事及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

李涛,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金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长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深圳市百合永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现任新余百合永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大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观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观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观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前海畅行无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以及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5年10月30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确定了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职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意确定以2015年11月27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545名激励对象9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78元/股。

4、201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1月27日,同意以16.78元/股的价格向545名激励对象授予95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50万股,由董事会自首次授予日(2015年11月27日)起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名单。

5、201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50万股调整为937.8万股,激励对象总数由545名调整为535名,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

6、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7、2016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马桂峰、苟晓芳、刘洪、罗继祖、梁炳桐、梁玉锋、高方成、程维新、贺虎林、杨猛、方建江、龚祚发、黄晓霁、苏剑波、杨茄盛、周杰、谢仁水、邓达成、江涛、曹鹏】20人发生了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唐庆因病身故的情形,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以16.78元/股的回购价格对前述21人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在办理回购注销的实际进程中,因1名激励对象身故暂时无法处理回购事宜,其应予回购的5.05 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处理,公司于2016 年12 月8 日对上述未解锁的23.05 万股限制性股票依法办理了回购过户手续,并于2016 年12 月9 日予以注销。

8、2016年11月17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 2016 年11 月17 日,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5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17年1月17日。

9、2016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议案,可解锁的股权激励对象共514名,股份数量为363.88万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0、2017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国际、邓永坚等47人出现因个人原因离职、唐庆因病身故等情形,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前述48人共计113.78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之(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和(五)“激励对象除执行职务身故外的其他原因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

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国际、邓永坚等47人发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唐庆因病身故的情形,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之(二)和(五)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前述4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

2017年6月,公司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税前),每10股转增12股。根据《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公积金转增股本:P=P0÷(1+n)【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78元/股,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20.97元/股。调整后,首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63元/股,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为9.53元/股。

2、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公司全体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具体操作方案为:由公司代为收取,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在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将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红利。因此,本次发生回购的113.784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未能解除限售,并未实际获得派息,回购价格不作派息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13.78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5%。首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63元/股,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为9.53元/股,公司需支付回购款项895.1万元。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三)回购注销的程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的规定:公司因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交易所申请解锁该等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并办结相关手续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并于证券登记公司完成相应股份的过户;在过户完成后的合理时间内,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

三、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2,954,832股减至781,816,992股。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国际、邓永坚等47人出现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唐庆因病身故的情形,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对前述48人所获授的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3.784万股予以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 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国际、邓永坚等47人出现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唐庆因病身故的情形,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48人所获授的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该113.784万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八、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回购的事由、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九、 备查文件

1、 共进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 共进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0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15年11月27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即可。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17-059)。

因公司原激励对象张国际、邓永坚等47人出现因个人原因离职、唐庆因病身故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形,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前述48人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78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82,954,832.00元减少至781,816,992.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782,954,832股变更为781,816,992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园5楼B座共进电子法务证券系统

2、 联系人:李艳、张琪

3、 电话:0755—26859219

4、 邮箱:investor@tw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5日 10 点 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产业园三楼A座共进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5日

至2017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编号为临2017-056、临2017-057。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00、4.00、5.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01、3.02、3.03、3.04、3.05、5.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汪大维回避表决议案3.01;唐佛南回避表决议案3.02;胡祖敏回避表决议案3.03;王志波回避表决议案3.04;贺依朦回避表决议案3.05;漆建中回避表决议案5.01.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园五楼B座共进股份证券与公共关系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2小时以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园五楼B座共进股份证券与公共关系部

4、邮政编码:518000

5、会议联系人:贺依朦 李艳 张琪

6、电话:0755-26859219

7、传真:0755-26021338

8、邮箱:investor@tw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披露了公司副总经理龚谱升先生、副总经理唐晓琳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龚谱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4,175 股,占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为25%, 减持价格区间为10-25元/股;唐晓琳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850 股,占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为25%, 减持价格区间为10-30元/股;贺依朦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2,850 股,占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为25%, 减持价格区间为10-30元/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龚谱升先生于2017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64,100股,减持数量超过其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公司副总经理唐晓琳女士于2017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4,800股,减持数量超过其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于2017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2,000股,减持数量超过其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7-039),公司副总经理龚谱升先生、副总经理唐晓琳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龚谱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4,175 股,占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为25%, 减持价格区间为10-25元/股;唐晓琳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850 股,占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为25%, 减持价格区间为10-30元/股;贺依朦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2,850 股,占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为25%, 减持价格区间为10-30元/股.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龚谱升先生、副总经理唐晓琳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减持数量已超过其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截至本次减持后,公司副总经理龚谱升先生、副总经理唐晓琳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贺依朦女士的持股情况见下表: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