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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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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4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拟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周文先生及其拟设立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周文控制的普利特事业合伙人平台公司等)。

二、增持方式

由增持主体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

三、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公司内外部环境的综合分析,对企业战略及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增持股份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3、增持实施期限: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7年9月11日至2018年3月9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不超过4亿元。

6、资金来源:个人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参与本次增持的周文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的规定,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3、截至本公告日,周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8,8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3%,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