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12股票简称:平高电气编号:临2017—041
债券代码:12245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任伟理、程利民、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徐国政、王天也、李涛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和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17年9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和审查,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任伟理、程利民、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六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王天也、李涛、吴翊三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独立董事徐国政、王天也、李涛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名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专业特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九名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出具一致同意意见。未发现被提名人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基于以上意见,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任伟理、程利民、李文海、石丹、庞庆平、张建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天也、李涛、吴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条款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三个制度、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荐和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结合上述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9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伟理,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西安交通大学毕业,本科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电力科学研究院北京电研高技术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副总经济师、产业发展部主任,2012年3月起,历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通信与用电技术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南瑞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程利民,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华中师范大学本科、上海财经大学硕士,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许昌继电器厂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南输变电成套公司总经理;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许继电气执行董事;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副总经理,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李文海,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西安交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平顶山高压开关厂机动分厂设计员,机动分厂副厂长,八分厂常务副厂长,平顶山高压开关厂副厂长兼八分厂厂长,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石丹,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厦门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鞍山电业局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国电东北公司财务部价税管理处副处长,东北电网有限公司财务部价税管理处副处长、财务部预算管理处处长、财务部副主任,蒙东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总会计师,国家电网蒙东电力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主任。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庞庆平,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平顶山高压开关厂试验员、设计员,平顶山市经贸委能源科科长、资源科科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张建国,男,1963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湖南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其设备专业本科,华中科技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平顶山高压开关厂职工大学教师,工艺处工艺组组长、主任工程师、副处长,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合资办主任,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质保部部长,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级)、副总经理。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天也,男,1958年出生,澳大利亚麦格理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曾任澳大利亚悉尼中国银行副行长;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0832.HK)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CEO);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688.HK)执行董事,同时兼任华盛莱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莱蒙商业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起历任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227.HK)、泰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基仕达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CNPV Solar Power SA(NYSE Euronext: ALCNP)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688.HK)执行董事;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1589.HK)独立非执行董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涛,男,1961年出生,华北电力大学会计学首席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水电经济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讲师;北京动力经济学院经济系会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财会系主任、财经研究所主任、会计学教授。曾担任的主要社会兼职: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电力会计学会理事,中国电监会会计核算顾问。2002年参加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培训,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翊,男,1975年出生,沈阳工业大学高压电器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电机与电器博士,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教授。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股票代码:600312编号:临2017-042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9月10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李俊涛、刘伟、胡延伟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于2017年9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李俊涛先生与刘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李俊涛,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平顶山高压开关厂劳资处管理员、就业服务中心科长,平高电气人劳部人劳科科长、人劳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副总经济师,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平高电气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刘伟,女,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河南教育学院本科。1992年进入高压开关厂从事会计工作,历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财务审计科科长,平高电气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综合管理部内审科科长,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审计师、监察审计部主任,平高电气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312证券简称:平高电气公告编号:2017-043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6日9 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6日
至2017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议案2-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3)议案5-6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4)议案7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8: 30—11:30,下午15:00—17:30
5、登记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375-3804063,传真:0375-3804464,联系人:仓韬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312股票简称:平高电气编号:临2017—044
债券代码:122459债券简称:15平高债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5平高债”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7年9月15日
●债券付息日:2017年9月18日
由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5年9月16日发行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于2017年9月18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9月16日至2017年9月15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15平高债”,债券代码为“122459”。
3、发行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5.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93%。
8、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9月16日至2018年9月15日。
9、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16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2018年9月16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综合评估,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5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93%。每手“15平高债”(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3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7年9月15日。
债券付息日:2017年9月18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截止 2017年9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平高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前第二个交易日将本次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等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次债券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次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1)纳税人:本次债券的个人投资者;(2)征税对象:本次债券的利息所得;(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次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的“15平高债”利息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该税款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代扣后划转本公司,然后由本公司向相关税务部门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
联系人:刘湘意
联系电话:0375-3804990
联系传真:0375-3804464
2、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16层
联系人:陈肇沛
联系电话:010-85556454
联系传真:010-8555640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杨艺
联系电话:021-38874800-8270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