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公告编号:2017-00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9月5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9月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庆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3号文)的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523号文)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5万股,并于2017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5,170万股增加至6,895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170万元增加至6,895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类型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7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7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变更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启用〈公司章程(草案)〉作为正式章程并修改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订了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经营范围的修改。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启用《公司章程》(草案)作为正式章程,并修改部分条款以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 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发行额度及股票发行的实际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注册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因此本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类型的议案》和《关于启用〈公司章程(草案)〉作为正式章程并修改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表》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总经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合作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工业园分理处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冉光文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7CDA20584)。经审核,公司截至2017年8月25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158.69万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8月25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158.6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冉光文先生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5.保荐机构《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保荐机构《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7-009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4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725万股。公司实际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055,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3,554,41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500,59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2057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如未发生重大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实际募集资金将按以上排列顺序投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7CDA20584号)。截至2017年8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158.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158.69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158.69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8月25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158.69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5,158.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以下核查意见:
(1)爱乐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爱乐达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爱乐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5.保荐机构《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7-010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4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725万股。公司实际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055,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3,554,41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500,59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2057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7年8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158.69万元,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进行了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17 年9 月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091.369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冉光文先生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以下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查阅了爱乐达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公告编号:2017-011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5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9月8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7CDA2058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均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8月25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158.69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3.保荐机构《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公告编号:2017-01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4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725万股。公司实际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055,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3,554,41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500,59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17日汇入指定账户,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357,965,0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部分为尚未支付完毕的部分发行费用。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2057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公司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发证券应当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发证券对公司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公司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马东林、龚晓锋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
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广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发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广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发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广发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广发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9.本协议自公司、开户银行、广发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CDA20573号《验
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7-013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27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下午3:00至2017年9月2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召集人邀请的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1868号成都中南海滨酒店19F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登记表》(附件3),请于2017年9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个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苗 蒋文廷
2、联系电话:028-87809296 传真:028-87867574
3、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
附件1:
参加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96
2、投票简称:爱乐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器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出席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3: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12: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8-87867574)到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截至2017年8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5,158.69万元,可置换金额为15,158.69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15,158.69万元。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项目资金15,158.69万元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二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8月25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158.69万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刘一平 王玫
2017年9月8日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前后对比表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文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乐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4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725万股。公司实际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055,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3,554,41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500,59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1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20573号《验资报告》。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本次置换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7CDA20584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7年8月2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158.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综上,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8月25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158.69万元,本次置换金额15,158.69万元。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7CDA20584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158.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158.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158.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爱乐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爱乐达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爱乐达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代表人签名: 马东林 龚晓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乐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爱乐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4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725万股。公司实际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055,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3,554,41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500,59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1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20573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1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总经理冉光文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2、2017年9月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认真核查后,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4、上述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查阅了爱乐达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广发证券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代表人签名: 马东林 龚晓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