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公告编号:2017-01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
(三) 本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15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苏同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董事会成员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苏同、陈小兵、黄国强,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苏同担任;
(2) 审计委员会:郭海兰、王昕、黄国强,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郭海兰担任;
(3)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苏同、王昕、樊旭文,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王昕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决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1) 聘任苏同为公司总经理;
(2) 聘任孙学、郭建军、陈嵘、赵轶俊、郝涛、王海龙、王培兴、章骏、刘松、贾建萍为公司副总经理;
(3) 聘任郭建军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4) 聘任郭建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公司拟聘任罗耀菲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6号E座15层”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京蒙高科大厦3号楼4层419室”,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包商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授信业务下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一系列的《授信额度协议》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发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授信业务下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签订一系列的《额度贷款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美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300万美元的额度用于为被担保人Hylink (USA) Digital Solution Co., Ltd.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并以不超过等值于美元300万元的110%的人民币定期存单为上述授信(包括其后续变更、补充、修改或展期等)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不超过2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授信业务下与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一系列的《授信协议》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议案涉及子公司Hylink (USA) Digital Solution Co., Ltd.为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已经《关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夏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贷款业务下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支行签订一系列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贷款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建设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贷款业务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签订一系列的《贷款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贷款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授信业务下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签订一系列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子公司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议案涉及子公司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已经《关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门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授信业务下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门支行签订一系列的《授信协议》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招商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门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授信业务下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门支行签订一系列的《授信协议》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授信由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议案涉及公司为子公司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已经《关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兴业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授信业务下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一系列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商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贷款业务下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一系列的《借款合同》、《综合借款协议》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贷款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浙商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贷款业务下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一系列的《借款合同》、《综合借款协议》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贷款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议案涉及公司为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已经《关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授信业务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签订一系列的《授信额度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星展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授信业务下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一系列的《授信合同》、《贷款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并根据需要在前述授信业务下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一系列的《人民币额度贷款合同》以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等配套法律文件。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最高额保证,该关联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86,000万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的续保及新增担保)。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新增担保不超过46,000万元;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计划新增担保不超过40,000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及2017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附1三个专门委员会人员简历:
1. 苏同,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1996年至今担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 黄国强,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2009年至今担任深圳市东方富海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
3. 陈小兵,男,1962年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和美国OLD DOMINION大学,2007年至今担任青云创业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合伙人。
4. 郭海兰,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资深执业注册会计师与资产评估师。2013年4月至今担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5. 樊旭文,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2017年9月起担任北京魚子酱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6. 王昕,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至今担任北京春播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附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 孙学,出生于1972年,本科学历。自1994年至2014年先后在戏剧电影报、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广州达彼思(达华)广告有限公司、上海灵狮广告有限公司、尚思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智威汤逊-中乔广告有限公司、威汉营销传播集团、上海中方广告有限公司任职。自2014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经理。
2. 郭建军,出生于1973年,本科学历。自1995年至2006年,先后在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埃尔夫阿托化学等公司或机构任职。自2006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职务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3. 陈嵘,出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自1991年至2011年,先后在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信贷科、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精信广告有限公司、李奥贝纳广告有限公司、实力媒体、群邑集团传立媒体等公司或机构任职。自2011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职务为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经理。
4. 赵轶俊,出生于1977年,本科学历,在读复旦大学-BI挪威商学院MBA项目。拥有7年搜索营销经验,精通于各主要搜索引擎的优化,包括Google、百度、搜狗、SOSO、Bing、Yahoo。曾任美国嘉盛集团上海分公司高级市场经理,上海达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SEM&SEO总监。自2011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国SEM总监。
5. 郝涛,出生于1975年,硕士学历。1998年至2006年,先后在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斯伦贝谢(中国)北京办事处、SmartTrust Limited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或机构任职。自2006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职务为副总经理、全国技术总监。
6. 王海龙,出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自1999年至2004年,先后在24/7Asia Media Beijing、Lycos Asia公司任职;自2004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职务为副总经理、子公司旗帜数字总经理。
7. 王培兴先生,出生于1972年,广东财经大学审计专业,毕业后一直任职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自2012至,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上海华扬总经理。
8. 章骏,出生于1966年,博士学历; 1994 年至2016 年,先后在新西兰的梅西大学、美国的Ardent Software/Informix、PayPal等高校或公司任职;自2016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职务为首席技术官。
9. 刘松,出生于1975年,本科学历;1998年至2014年,先后在麦肯光明、李奥贝纳、智威汤逊等公司或机构任职;自2014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职务为全国策略中心总经理。
10. 贾建萍,出生于1980年,本科学历; 2002年至 2004 年在21CN(世纪龙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工作;自2004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职务为全国媒介购买中心总经理。
附3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如下:
1. 罗耀菲,出生于1989年,本科学历;自2010年至今,在公司任职,现职务为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公告编号:2017-01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公告编号:2017-01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详细内容如下:
原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6号E座15层
拟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京蒙高科大厦3号楼4层419室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25证券简称:华扬联众公告编号:2017-01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7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1座17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7日
至2017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17年9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8月29日及2017年9月12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7年9月21日(周四,上午9:30-11:00,下午 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E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耀菲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传真:010-65648123
邮编:100005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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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公告编号:2017-01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及2017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详见“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86,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86,000万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的续保及新增担保)。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计划新增担保不超过46,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计划新增担保不超过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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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行为的起始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新增人民币担保额度上限86,000万元,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各类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具体调剂使用额度。授权担保主体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将根据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
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担保事项的实际发生金额及履行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6号E座15层
注册资本:16,000万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网络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92,393.30万元,负债总额327,018.99万元,净资产65,374.31万元,资产负债率83.34%。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85,394.19万元,负债总额323,535.47万元,净资产61,835.89万元,资产负债率83.96%。
2. 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捷报指向”)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6号E座15层
注册资本:2,000万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捷报指向100%股权,捷报指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捷报指向总资产8,950.05万元,负债总额7,506.24万元,净资产1,443.81万元,资产负债率83.87%。截至2017年6月30日,捷报指向总资产17,703.75万元,负债总额16,204.60万元,净资产1,499.14万元,资产负债率91.53%。
3. 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扬”)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新公路1388弄8号7幢268室
注册资本:2,000万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网络工程,商务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服装服饰、鞋帽、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珠宝首饰、工艺品、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建材、摄影摄像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家具、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母婴用品(除食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饲料及添加剂、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牛羊肉品),工艺品、钟表、箱包、眼睛(除隐形眼镜)、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橡塑制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包装种子、花卉苗木、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食品流通【批发商贸企业(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上海华扬100%股权,上海华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华扬总资产64,767.52万元,负债总额66,310.38万元,净资产-1,542.86万元,资产负债率102.38%。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海华扬总资产60,611.35万元,负债总额62,488.76万元,净资产-1,877.41万元,资产负债率103.10%。
4. 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华扬创想”)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5楼01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华扬创想100%股权,华扬创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扬创想总资产13,374.23万元,负债总额10,327.93万元,净资产3,046.30万元,资产负债率77.22%。截至2017年6月30日,华扬创想总资产10,411.74万元,负债总额7,303.46万元,净资产3,108.28万元,资产负债率70.15%。
5.北京派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派择网络”)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6号及甲6号E座7层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派择网络100%股权,派择网络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派择网络总资产7,985.37万元,负债总额5,830.30万元,净资产2,155.07万元,资产负债率73.01%。截至2017年6月30日,派择网络总资产5,476.01万元,负债总额3,544.88万元,净资产1,931.13万元,资产负债率64.73%。
6. 北京博大网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博大网联”)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5层02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晨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服务;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博大网联100%股权,博大网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博大网络总资产12,629.01万元,负债总额11,951.18万元,净资产677.83万元,资产负债率94.63%。截至2017年6月30日,博大网联总资产6,660.18万元,负债总额5,850.59万元,净资产809.59万元,资产负债率87.84%。
7. 上海数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上海数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39号2006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商务咨询,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服装服饰、纺织品、鞋帽、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除食品)、洗涤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厨房用具、卫生用具、珠宝首饰、家用电器、五金工具、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的销售,食品流通【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上海数行100%股权,上海数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数行总资产1,148.26万元,负债总额500.69万元,净资产647.57万元,资产负债率43.60%。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海数行总资产1,392.26万元,负债总额1,038.40万元,净资产353.86万元,资产负债率74.58%。
8.Hylink (USA) Digital Solution Co.,Ltd.(“Hylink (USA)”)
注册地:8th Floor, 225 Santa Monica Boulevard, Santa Monica, California 90401
注册资本:1美元
董事:孙学、Humphrey Ho
公司持有Hylink (USA)100%股权,Hylink (USA)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Hylink (USA)总资产1,562.56万元,负债总额133.13万元,净资产1,429.43万元,资产负债率8.52%。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411.76万元,负债总额403.31万元,净资产1,008.45万元,资产负债率28.57%。
三、 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被担保公司与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就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不超过46,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计划新增担保不超过40,000万元,2017年度合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 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9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向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0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