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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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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公告编号:2017-07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9月11日以书面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菅明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菅明军先生兼任总裁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菅明军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周小全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小全先生因个人和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裁及其兼任的公司有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周小全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为保持公司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长菅明军先生兼任总裁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菅明军先生兼任总裁职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聘任菅明军先生兼任公司总裁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菅明军先生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兼任总裁职务的条件和履职能力。

(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长菅明军先生兼任总裁职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附:菅明军先生简历

菅明军,中共河南省委候补委员,河南省人大常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经济学博士。历任国家财政部综合计划司干部、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亚太会计集团常务副总裁、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河南省政府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2008年10月至2012年8月任本公司总裁,2012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11月至今兼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目前兼任河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专业委员会委员。2015年11月被香港大公报社等评为2015中国证券金紫荆奖“最具影响力上市公司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