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7-037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立新先生因公出差,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金泽清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长林立新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袁树民、独立董事黄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融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2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隽、王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