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4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徐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群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临2017-045)。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具备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临2017-046)。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临2017-045)及《市北高新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临2017-046)。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7年9月29日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58号市北高新商务中心三楼宴会厅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47)。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44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批的金额为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环境确定。
(二)发行时间及期限
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核准文件后,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环境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单笔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
(三)发行利率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公司资信情况确定。
(四)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五)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建设等。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六)承销方式
聘请具备主承销商资质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七)决议有效期
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具备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临2017-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4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时间及发行期限
公司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核准文件后,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环境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单笔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
3、发行利率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公司资信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5、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建设等。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6、承销方式
聘请具备主承销商资质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7、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向有关部门、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开户等手续;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增信机制及保障措施等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中介机构;
4、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在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8、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获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中期票据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情况。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7-04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具备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4 亿元(含 1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具体期限及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六)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获得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八)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公司债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十)上市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十四)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宜向有关部门、机构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增信机制及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4、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并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6、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以上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9、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实施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由于2015年公司向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并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因此,本部分的2014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备考财务报表。2015年度、2016年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无
2、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无
3、2016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016年,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共同设立鑫沅资产市北高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资管计划总金额为人民币12.5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5亿元认购B类一般级份额,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出资人民币10亿元认购A类优先级份额,资管计划指定用于委托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资管计划存续期间为2年,第一年A类份额预期收益率为6.37%,第二年A类份额预期收益率为6.67%。资管计划优先分配优先A类份额收益,资管计划终止日剩余收益分配给一般B类份额。
公司认购该资管计划B类一般级份额,为资管计划剩余风险和报酬的最终承担者,且资管计划的指定用于委托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向公司完全主导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贷款,故本公司将该资管计划纳入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无
4、2017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无
(三)主要财务指标
■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开展,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加。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574,517.03万元、880,556.18万元、1,283,847.23万元和1,296,464.56万元。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93,000.03万元、522,278.26万元、699,883.92万元和705,329.84万元。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00%、59.31%、54.51%和54.40%,公司负债结构相对稳定合理。
3、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园区产业载体销售收入和园区产业载体租赁收入。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435.74万元、99,119.60万元、118,013.86万元和43,523.12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119.60万元,同比增长437.65%,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用于可销售的园区产业载体增加,导致2015年园区产业载体销售收入大幅上升。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013.86万元,同比增长19.07%,主要系公司2016年新开发租赁项目市北?云立方陆续签约,导致租赁收入一定幅度上升。
4、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090.34万元、-126,925.04万元、2,296.57万元和-111,465.62万元。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是由于2016年公司预收房屋售房款增加。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929.01万元、-15,382.96万元、-68,993.92万元和-3,402.29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力度较大。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7,046.52万元、241,307.59万元、280,845.88万元和-14,458.09万元。2015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增加125.42%,主要系2015年公司获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融资、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融资以及在建项目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所致。
5、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46、2.07、1.95和1.55,速动比率分别为0.71、0.72、0.79和0.44。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00%、59.31%、54.51%和54.40%,近两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有所降低。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EBI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18、1.96、1.98和1.77。2015年公司EBIDA利息保障倍数较2014年大幅增长,主要系2015年利润增长幅度较利息支出增长幅度更大。
6、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成为国内领先的精品园区综合运营商为愿景,主动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紧紧围绕“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产业投资孵化、产业服务集成”三大核心业务,在不断突出深化产业地产开发运营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布局产业投资孵化和产业服务集成业务,逐步从“注重硬件设施建设”向“注重软件服务提升”转变,从“产业地产一业独大”向“科技园区综合运营”转变。
(2)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历经25年的经营发展,公司逐渐形成丰富的产业园区专业化、精品化运营经验,注重能级、品质、功能、配套、生态和管理等各要素的综合发展,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和培育,整合完善配套服务,构建多元化投资等方面的核心能力。
精品化的产业载体开发运营能力
公司拥有25年丰富的精品化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经验和能力,聚焦“一区一城”(市北高新园区和南通科技城)的建设,注重在产业园区和城市生活空间中统筹规划各类功能要素、产业要素、生活要素的合理配置,实现产业园区与城市生活空间的一体化融合发展,建设了市北总部经济园、市北·新中新、市北·云立方、市北·智汇园等一批绿色低碳高端商务办公楼宇和商业配套设施,一座具有国际化、科技化、生态化的中国创新型产业社区已初具雏形。
与此同时,公司旗下的创越公司,依托公司多年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园区运营模式,定位于“城市区域更新领航者”,积极寻求房地产市场中大量价值被低估的商业不动产项目,挖掘和提升原有物业资产的潜在价值,目前已在黄浦和静安的CBD区域成功打造了“创越·风口汇”、“创越·源空间”等上海中心城区产业地产新地标。
特色化的产业集聚和创新培育能力
公司多年来不断探索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规律,精耕于“产业+服务+政策+载体+配套”的深度融合,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市北高新园区已经形成以总部经济为主导、以大数据云计算、检验检测、节能环保、人力资源等为特色的专业服务业发展格局,园区综合发展指数、单位面积土地利润以及税收已连续多年在全市开发区中保持前列,2016年园区成为全国首批“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区”,同时纳入《上海2016-2040城市总体规划》,打造高能级创新引擎。
专业化的企业孵化和投资能力
公司旗下的国家A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聚能湾,拥有多年的企业孵化的成功经验,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全孵化链体系。截至2016年12月31日,聚能湾公司累计孵化苗圃项目162项,孵化企业达218户,加速器企业达38户,并获评人保部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同时,公司积极与英特尔、上海超级计算机中心等合作伙伴联合,进一步做强产业孵化平台。
公司积极探索和实施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律以及具有自身主导产业优势的产业投资体系,瞄准高科技、高增长的优质企业,努力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资体系,形成“孵化+融资”、“基金+基地”的服务优势,同时不断加大与专业投资机构的深度合作,进一步优化产业投资和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
品牌化的企业运营管理能力
公司发展至今,始终坚持科学地判断国际和国内宏观形势,积极顺应国家、上海和静安区域定位的变化和要求,从而确立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战略思维,坚持创新转型不动摇,推动内涵发展不停步,不断谋划新思路、抢抓新机遇、创造新举措,已经形成了一套独具市北品牌特色的企业运营管理体系,并拥有了一支专门从事区域规划、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产业招商的专业人才队伍,核心团队长期稳定,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和保障。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公司债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可能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二)重大未决诉讼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号:2017-04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58号市北高新商务中心三楼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9日
至2017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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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大公报》披露。第3-6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5项议案中5.08项担保安排属于关联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关联股东无需进行回避),第3、4、5项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大公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1、3-6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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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还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9月27日9:00—16:00。
3、现场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靠近江苏路。乘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也可乘公交车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到达。现场登记问询电话:021-52383315,传真电话: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2、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3、会议联系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62号1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6)。联系电话:021-665281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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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