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7-05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陆学君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谨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贝政新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陈志强行使表决权。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冯正功、张谨、柏疆红、詹新建、陆学君、徐海英;独立董事候选人:程杰、杨海坤、龚菊明(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00时在公司四楼中庭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正功:1966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香港建筑师协会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建筑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设计大师,东南大学产业教授(兼职);苏州市第十二届、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苏州市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曾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建筑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江苏省劳动模范、苏州市劳动模范、苏州市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1995年至2003年,历任公司常务副院长、董事长兼院长;2003年至2011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院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建筑师、卓创设计董事长、中衡咨询董事、苏州华造董事长、园区规划院董事长、苏通设计董事长、境群规划董事长、赛普成长董事长。

张谨:1970年出生,毕业于东南大学土木工程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英联邦)结构工程师学会(IStructE)会员及特许结构工程师;中国建筑学会资深会员、江苏省注册咨询专家;东南大学产业教授(兼职);曾获“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苏州市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1995年至2003年,历任公司结构所所长、结构部主任;2003年至2011年9月,任公司董事、副院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中衡咨询董事、卓创设计董事、苏州华造董事、赛普成长董事。

柏疆红:1970年出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硕士学历,工程师;历任长安大学建筑系教师,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詹新建:1970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土木系,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996年至2003年任公司给排水所所长;2003年至2011年9月,历任公司给排水所所长、董事、副院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衡咨询董事、境群规划监事、赛普成长董事、新疆分公司负责人。

陆学君:1971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03年,任公司结构工程师;2003年至2011年9月,历任公司结构工程师、结构二所所长、工程分公司总经理、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工程分公司总经理。

徐海英:1960年出生,高级经济师;1995至2003年,任公司财务、行政、人事部负责人;2003年至2011年9月,任公司财务总监、院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卓创设计董事、苏州华造董事、德睿亨风董事、境群规划董事。

程杰:1959年出生,美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流体力学硕士,St.Thomas University, School of Business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美国伊顿公司大中国区总经理,美国通用电气集团GE亚洲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普莱克斯集团公司(PRAXAIR)大中国区总裁,美国黑石集团子公司Polyer Group. Inc.副总裁兼亚洲区总经理,美国黑石集团子公司Klocknerpentaplast亚洲区总裁,美国伟世通集团公司大中国区总裁,美国德韧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兼亚洲区总经理。现任江森自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集团发展副总裁,公司独立董事。

杨海坤:1944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1985年至今,历任苏州大学法学院讲师、副院长、院长、法学院研究所所长;现任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龚菊明:1962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2007年苏州大学金融学硕士毕业。历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教授,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7-05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使用现场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推荐,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廖晨、徐宏韬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1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另行选举产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廖晨:196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1995年至2003年,任公司空调所所长;2003年至2011年9月,任公司空调所所长、设备一部主任、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中衡咨询董事、北京分公司负责人。

徐宏韬:1963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系,高级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曾任苏州城建环保学院设计研究院副院长;2000年至2003年任公司首席建筑师;2003年至2011年9月任公司董事、建筑一所所长、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中衡咨询董事、园区规划院董事、苏通设计董事、境群规划董事、赛普成长董事、成都分公司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7-053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9月28日16点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中衡设计裙房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9月28日

至2017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4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

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和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7 年 9月 25日(周一)—2017 年 9 月26 日(周二),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

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liwanting@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123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