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25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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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融资上账速度,切实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按股权比例为全资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的非并表公司苏州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按照40%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融资上账效率,在公司以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累计预计对该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根据融资需要,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对其增加合计7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7,5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25,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共计3,652,500股。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343,368,316元减少为5,339,715,816元。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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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9月29日(周五)15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1日(周四)。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26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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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融资上账效率,在公司以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累计预计对该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对其增加合计7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上述事项经2017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连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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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新增额度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金科宏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82,071.35万元,净资产为39,665.68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8.89万元,净利润-339.27万元。
截止2017年6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27,456.07万元,净资产为38,606.09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0.53万元,净利润-1,059.59万元。
2、公司名称: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318,927.28万元,净资产为70,560.4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1,456.99万元,净利润-2,273.31万元。
截止2017年6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38,914.98万元,净资产为68,515.44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4,872.53万元,净利润-2,045.04万元。
3、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上尊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2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和畅大道988号33幢
法定代表人:韩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出租;机电设备安装;房地产信息咨询。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78,664.30万元,净资产为75,850.1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62,455.80万元,净利润7,816.02万元。
截止2017年6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36,152.44万元,净资产为76,795.62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582.44万元,净利润945.45万元。
4、公司名称:重庆金科巫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1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平湖西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78,240.95万元,净资产为2,210.75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0.24万元,净利润-707.38万元。
截止2017年6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34,558.37万元,净资产为2,030.55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30万元,净利润-180.19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就对上述公司的剩余担保额度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7月末,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4,800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75,224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3,360,0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95%,占总资产的30.76%。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27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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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27,5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1号)。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25,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号)。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3,652,5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5,343,368,316股减至5,339,715,816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28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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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为了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融资上账速度,切实提高运营效率,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按股权比例为全资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百俊”)持有40%股权的非并表公司苏州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按照40%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连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17日
注册地址:常熟市辛庄镇新阳大道100号
法定代表人:赵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百俊持有其40%的股权,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和常熟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各持有其3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2017年5月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苏州天宸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具体开发位于江苏常熟市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苏州天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苏州天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将按持股比例40%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且其他股东方同比例提供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已派驻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财务管理,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苏州天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百俊持股40%的参股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和其他股东方同比例提供担保,风险较小。该对外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该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同时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2、上述对外担保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7月末,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4,800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75,224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3,360,0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95%,占总资产的30.7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29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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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7年9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周五)15点0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28日--2017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7年9月29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1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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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9月28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徐国富、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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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百俊”)拟为参股公司苏州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长城证券对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金科股份拟按股权比例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百俊持有40%股权的非并表公司苏州天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按照40%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17日
注册地址:常熟市辛庄镇新阳大道100号
法定代表人:赵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租赁。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百俊持有其40%的股权,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和常熟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各持有其3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2017年5月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无担保、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四、对外担保的目的及背景
本次被担保对象苏州天宸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具体开发位于江苏常熟市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苏州天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苏州天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将按持股比例40%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且其他股东方同比例提供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已派驻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财务管理,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7年7月末,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4,800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75,224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3,360,02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95%,占总资产的30.76%。
六、本次对外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宜,本次对外担保事宜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该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同时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该等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2、上述对外担保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科股份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胡跃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苏州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和其他股东方同比例提供担保,风险较小。该对外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黎明 程源伟 姚宁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