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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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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7-049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2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会秘书王平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其中沈月其先生因公出差,授权事薛峰先生参加股东大会、刘凤委因公在澳洲参加培训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平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属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议案2.01-2.20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7、8、9、10,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其余议案5和议案6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有效。

4、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国权、郁振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