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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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2017年棚户区改造
项目-高新区丰田村一、二队片区项目成交公告

2017-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9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2017年棚户区改造

项目-高新区丰田村一、二队片区项目成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wlmqcg.com.cn)近日发布的《乌鲁木齐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新区(新市区)丰田村一、二队片区成交公示》,公司、光大明德(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牵头方)为该项目的中标联合体。现将该项目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交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新区(新市区)丰田村一、二队片区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丰田村一、二队片区,项目总投资额估算约100亿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棚户区房屋征收工程以及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计划征收户数12,300户,安置方式均采用纯货币补偿的方式。其中丰田村一组改造总占地面积约293,080平方米,征收房屋面积732,700平方米,计划征收户数7,327户;丰田村二组改造总占地面积343,136平方米,征收房屋面积497,300平方米,计划征收户数4,973户。该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费估计约118,353.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计约2,867.22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及政府审定金额为准)。本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项目区内道路及场平、绿化工程、供排水、电力、供热、燃气等七通一平工程。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具体实施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合同期限不低于10年(建设期2年)。

3、项目采购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老城区改造提升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4、联合体各方责任安排:光大明德(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牵头方)负责项目的总体协调、管理、资金筹措等;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施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职能以中标后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项目成交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成交有利于公司在PPP领域进一步积累项目经验,提升PPP业务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抓住市场机遇开拓PPP项目,推动公司业务的战略升级,对公司起到积极作用。

三、风险提示

成交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签订的合同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