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9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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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运作周期和到期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运作周期。
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到期开放期,投资者可在到期开放期内进行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的每个到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到期开放期的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每个到期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以封闭期和期间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6个封闭期和5个期间开放期。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第一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6个月后对应日,第二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2个月后对应日,第三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18个月后对应日,第四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24个月后对应日,第五个期间开放期的首日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30个月后对应日。如上述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期间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期间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为本基金第一个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开放期,即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7年9月20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期间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包括到期开放期和期间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直至满足开放期要求。
投资者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已成功认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
其它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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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 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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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前述1个月以30日计)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基金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基金转换费用包括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转换的目标基金所适用的申购与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0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或,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例1:投资者在T日转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A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1.50%,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金,且B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20%,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2,000×1.500×0.50%=15.00元
转出金额=2,000×1.500-15.00=2985.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0
转入金额=2,985.00-0.00=2,985.00元
转入份额=2,985.00÷1.350=2,211.11份
例2:投资者在T日转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A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1.20%,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金,且B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0%,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2,000×1.500×0.50%=15.00元
转出金额=2,000×1.500-15.00=2,985.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44.11-35.40=8.71元
转入金额=2,985.00-8.71=2,976.29元
转入份额=2,976.29÷1.350=2,204.66份
例3:投资者在T日转出5,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A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0.60%,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金,且B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申购费,固定申购费金额为1,000元,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5,000,000×1.200×0.50%=30,000.00元
转出金额=5,000,000×1.200-30,000.00=5,970,000.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1,000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5,970,000.00-5,970,000.00÷(1+0.60%)=35,606.36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0元
转入金额=5,970,000.00-0=5,970,000.00元
转入份额=5,970,000.00÷1.350=4,422,222.22份
例4:投资者在T日转出6,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申购费,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A适用的固定申购费金额为1,000元,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金,且B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申购费,固定申购费金额为1,000元,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6,000,000×1.200×0.50%=36,000.00元
转出金额=6,000,000×1.200-36,000.00=7,164,000.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1,000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1,000元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1,000-1,000=0元
转入金额=7,164,000.00-0=7,164,000.00元
转入份额=7,164,000.00÷1.350=5,306,666.67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4)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5)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6)其他未尽规则详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
2、适用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层
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刘雯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504单元
电话:(020)38082993
传真:(020)38082079
联系人:林承壮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H座2503
电话: 029-87651812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翟均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晓帆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杨贺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1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6-6618
网址:www.lu.com
(1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13)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14)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公司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com.cn
(17)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jjmmw.com www.zlfund.cn
(18)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36060
公司网站: www:niuniufund.com
(19)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2350618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20)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2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22)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2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2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2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2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s://t.jrj.com/
(27)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28)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29)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30)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312
网址: www.qzccbank.com/
(3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32)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http://www.fundhaiyin.com
(3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3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0500
网址: www.swhysc.com
(3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3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hazq.com
(3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0)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4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4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4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4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5)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46)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 www.Lxzq.com.cn
(4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5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8-86712334
网址:www.tfzq.com
(5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871-68898130
网址:http://www.tpyzq.com
(5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 www.zxwt.com.cn
(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23835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5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站:www.ebscn.com
(5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7)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58)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址:http://www.hxzq.cn
(5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63933
网址: www.gzs.com.cn
(6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61)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6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swhysc.com
(6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6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6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66)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67)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6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6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7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71)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2-68603767
网址:www.cai6.com
(72)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19-888
网址:http://www.ananjj.cn
(7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74)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571-86655920
网址: www.cd121.com
(75)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站:www.cmiwm.com
(76)江西正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791-8669-2502
网站:www.jxzrzg.com.cn
(77)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7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79)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391818
网址:http://www.hyzhfund.com/
(80)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7、4008835316
网址:www.cfzq.com
(81)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8-7172
公司网址:www.998fund.com
(8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http://www.ewww.com.cn
(8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站:www.foundersc.com
(8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93-9999
公司网站:www.fjhxbank.com
(85)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8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网址: www.cnht.com.cn
(8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stock.com
(88)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588
晋商银行网址:www.jshbank.com
(8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90)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69-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9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9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 www.gf.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9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 www.cjsc.com
(9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9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7年9月15日起,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17年1月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将公司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中所述的4折费率优惠活动的结束时间延长至2017年12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人
本优惠活动适用于使用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电子交易业务的基金。
三、优惠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2月15日。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人在优惠活动期间,使用工商银行直联结算方式,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申购或定投交易,享有申购或定投费率4折优惠(若费率打折后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标准费率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若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的,则不再享有折扣)。
注:定投交易系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定期定额、定期不定额、趋势定投或智赢定投交易计划,并且由此产生的定期申购交易。
五、注意事项
1、相关基金标准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2、本公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认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及其他业务所涉及的费用。
六、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9期
赎回开放日及2017年第10期集中申购开放期
相关安排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在运作期内不开放当期的日常申购与赎回,仅在运作期倒数第2个工作日开放当期赎回并在每个运作期临近到期日前开放下一运作期的集中申购。在销售机构支持预约功能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办理赎回预约业务,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未及时提交相关交易申请带来的不便。
2、本基金2017年第9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17年9月19日,2017年第10期的集中申购开放期为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18日和2017年9月19日。
3、本基金的集中申购代码为040032,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40033,B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40034。约定赎回代码为000537(约定赎回业务规则详见2014年2月18日本公司披露的《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约定赎回”业务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4、本基金直销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本基金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代销机构名单请关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本公司发布的新增代销机构公告。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7年第9期的赎回和2017年第10期的集中申购业务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同时刊登在2012 年5月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2013 年12 月13 日刊登在公司网站上的《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华安月安鑫集中申购和赎回的相关事宜。
7、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集中申购、赎回、预约业务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进行咨询。
8、本基金仅在运作期的倒数第2个工作日开放赎回,由此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或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9、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集中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赎回和集中申购安排做适当调整。
11、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以及风险揭示和免责声明的相关内容,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2017年第9期赎回开放日的相关安排
本基金2017年第9期的赎回开放日为2017年9月19日。
本基金的A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40033,B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40034。投资人在提交赎回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A类、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因错误填写相关代码所造成的赎回交易申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对于A类或B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但赎回业务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部份剩余基金份额发起一次性自动全部赎回。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赎回,且未发生本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第(五)条所述自动赎回情况,其将继续持有本基金份额,份额对应资产将转入下一运作期。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2017年第10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的相关安排
本基金2017年第10期的集中申购开放期为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18日和2017年9月19日。本基金的集中申购代码为040032。投资人在提交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代码。因错误填写相关代码所造成的集中申购交易申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本基金的约定赎回代码为000537。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投资者通过约定赎回代码(000537)集中申购本基金,即表示投资者同意在下一个运作期末自动赎回申购的该部分基金份额。其他业务规则与集中申购代码申购本基金保持一致。
投资人集中申购基金份额后将根据其持有份额数量成为某一类别的持有人,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集中申购、赎回、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华安电子交易平台首次集中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集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集中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追加集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集中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不收取集中申购费用。
三、2017年第10期产品基本信息
■
注: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运作期及其他相关事宜而来。2013年12月27日,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开始运作。
四、基金经理
李邦长先生,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10年3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基金运营、债券交易和债券研究等工作,2014年9月起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3月起担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鼎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
(一)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波动直接影响着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价格和收益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由于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执行投资组合比例恒定、持有到期和到期日匹配的投资策略,因而在每个运作周期内所持投资组合收益受利率波动影响较小,但从长期看利率的波动仍会对本基金的收益造成影响。
4、购买力风险
基金投资的目的是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影响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
1、管理风险
是指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的风险。由于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执行投资组合比例恒定、持有到期和到期日匹配的投资策略,所以在每个运作周期内相比一般采取主动操作策略的基金而言,所面临的管理风险相对较低。但从长期看,本基金的收益水平仍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相关性较大,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响基金的长期收益水平。
2、有效投资风险
是指基金在每次打开申购赎回后无法迅速建仓从而影响基金收益的风险。由于本基金在每个运作期期末打开一次赎回、申购并执行到期日匹配的投资策略,所以在新的运作周期开始后应迅速将基金资产中所持有的现金投资于投资策略中所规定的各类货币市场工具,但当货币市场供求出现变化导致基金无法在每个运作周期开始后迅速建仓时,会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3、信用风险
是指基金所投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之发行人出现自身信用评级发生变化、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由于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执行持有到期和到期日匹配的投资策略,所以基金资产和收益受因所持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发行人自身信用评级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小,但当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发行人发生违约或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的情况时,会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4、对手方风险
是指由于基金在交收过程中发生违约,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在投资银行存款、银行间市场债券逆回购等投资品种时需要引入交易对手方从而存在对手方风险,当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时将会导致基金资产无法获得约定收益或无法收回投资本金的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5、再投资风险
是指当利率下降对银行存款、固定收益证券或债券逆回购等利息收入及到期本金再投资收益的影响。当利率下降时,基金从投资的银行存款、固定收益证券或债券逆回购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以前少的收益率,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6、流动性风险
是指当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需要应对投资者的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现金时对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影响基金收益的风险。本基金执行持有到期和到期日匹配的投资策略,在正常情况下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较小,但因发生信用风险引发的债券或货币市场工具发行人违约或存款银行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的风险仍然存在。
7、无法及时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是指在本基金的每个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及时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方式运作,每个运作期内不开放当期的日常赎回,仅在运作期倒数第2个工作日开放当期赎回。赎回申请确认后,投资者可在每个运作期结束后获得赎回款。若投资者没有按规定及时提交有效赎回申请,则将无法在每个运作期末及时赎回基金份额。投资者应提前做好投资安排,避免因未及时赎回基金份额而带来的风险。
(三)运营风险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申购和赎回的基金,在基金定期开放日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四)合规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
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不能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正常投资,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的风险。
(六)其它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商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免责声明:
本基金披露的各期实际收益率仅是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历史业绩的引述,并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未来收益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前应详细阅读《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投资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