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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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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版)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4-4 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利润表

表4-5 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4-6 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合并范围变化

(一)近三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14年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发行人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发行人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497,248,828.64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2,497,248,828.64元。

发行人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规定,将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列报的政府补助等递延收益事项,调整至递延收益项目单独列报,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递延收益6,879,653,693.75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6,879,653,693.75元。

发行人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规定,将原资本公积中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单独列报,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其他综合收益1,122,834,779.67元,调增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1,780,379.58元,调减资本公积1,134,615,159.25元。

发行人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规定,将应付职工薪酬中一年以上的部分,调至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单独列报,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0,747,000.00元,调减应付职工薪酬20,747,000.00元。

表4-7 2014年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科目及金额

单位:元

2、2015年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3、2016年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发行人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根据该规定,发行人: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重大前期差错调整及清产核资调整

1、2014年重大前期差错调整及清产核资情况

(1)集团公司本部及合并层面调整事项

1)发行人201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7,820,737.07元,该坏账准备是发行人2008年执行新旧会计准则转换时,对当时破产或停止经营的11家单位全额计提的坏账准备。实质上该11家单位在2013年期初发行人账面已经不存在,导致2013年期初多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7,820,737.07元,本年度发行人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2013年期初其他应收款47,820,737.07元,调增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47,820,737.07元;

2)发行人201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期末专项应付款负数余额34,674,486.80元(报表重分类在其他应收款列报),该款项是2009年之前发行人为了集中力量发展重大科研项目,每年各子公司计提研发费上缴发行人,发行人收取后集中支付重大项目。2009年之后该计划安排停止执行,但账面遗留余额一直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导致负数余额长期挂账。本年度发行人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13年期初其他应收款34,674,486.80元,调减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4,674,486.80元;

3)发行人2013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其他应付款-亏损补贴余额14,160,000.00元、其他应付款-挖潜资金余额2,000,000.00元,上述款项均为以前年度收到的补贴款,发行人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本年度发行人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13年期初其他应付款16,160,000.00元,调增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6,160,000.00元;

4)上述三个事项共导致发行人盈余公积少计提2,930,625.03元,发行人本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2013年期初盈余公积2,930,625.03元,调减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930,625.03元;

5)发行人合并层面以前年度少计提一般风险准备109,758,874.01元,本期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减少2014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109,758,874.01元,调整增加一般风险准备109,758,874.01元。

(2)西南兵器工业公司调整事项

发行人子公司西南兵器工业公司将中国兵器报社纳入合并范围,并进行了追溯合并调整,调增201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785,066.13元、调增2014年期初所有者权益2,036,111.33元。

(3)四川华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事项

发行人子公司四川华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科军审〔2014〕3004号文件要求,调整以前年度会计处理,相应调减2013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5,791,077.13元,调减2013年度期初盈余公积643,453.01元,调减2013年度期初在建工程6,434,530.14元。

(4)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调整事项

1)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长安”)应在2012年确认的工资费用1,100,000.00元误在2013年确认,本期调整减少2013年度管理费用1,100,000.00元,调整增加2013年净利润1,100,000.00元,调整减少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100,000.00元。

2)合肥长安应在2012年确认的收入误在2013年确认,本期冲减2013年度其他业务收入13,303,360.90元,冲减2013年度其他业务成本13,405,735.51元,调整后增加2013年净利润102,374.61元, 调整后减少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02,374.61元。

3)2009—2010年合肥长安对固定资产多计提减值准备造成后期折旧计提不准确,本期进行调整,调整增加2013年度其他业务成本5,127,044.64元,调整减少2013年净利润5,127,044.64元,调整增加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5,127,044.64元。

4)合肥长安2013年度以前应确认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误在2013年确认:调整减少2013年度营业外收入6,482,280.00元,调整减少2013年净利润6,482,280.00元,调整增加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6,482,280.00元。

5)合肥长安2013年度以前收到合肥市政府2.50亿元启动资金支持以及6000万元研发补助,在2013年度以前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实际应将上述补贴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按受益期分期摊销。本期调整增加2013年期初递延收益276,076,921.67元,调整增加2013年度营业外收入9,575,356.52元,调整增加2013年净利润9,575,356.52元,调整减少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76,076,921.67元。

6)合肥长安2013年度暂估的租赁费1,653,342.50元,本年度确认无需支付,本期调减2013年度管理费用1,653,342.50元,调整减少其他应付款1,653,342.50元,调整增加2013年净利润1,653,342.50元。

(5)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调整事项

1)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①子公司天威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控股”)一期、二期研发项目于2009年5月起陆续投入使用但未及时转固,2014年已进行转固处理并追溯计提前期折旧3,058,285.69元,调整减少201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058,285.69元,调整减少2013年净利润2,084,641.69元,调整减少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973,644.00元,同时调整增加2014年期初累计折旧3,058,285.69元;

②费用跨期追溯调整:新能源控股2014年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律师费运输费用等)1,427,127.67元,本期调整记入2013年度,调整增加2014年净利润1,427,127.67元,调整减少201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及2013年净利润1,427,127.67元;因跨期原因,2013年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律师费运输费仓储费等)7,343,169.72元调整记入2012年,调整增加2013年净利润7,343,169.72元,调整减少201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及2012年净利润7,343,169.72元。

2)新能源控股子公司天威新能源(成都)光伏组件有限公司:

①补计提2011年进料加工业务涉及的关税款11,345,117.33元,追溯调整减少201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1,345,117.33元,调整减少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同时调整增加应交税费11,345,117.33元;

②费用跨期追溯调整:2014年销售费用(运输费用)198,510.13元调整记入2013年,调整增加2014年净利润198,510.13元,调整减少201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及2013年净利润198,510.13元;2013年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律师费运输费仓储费等)5,887,548.85元调整记入2012年,调整增加2013年净利润5,887,548.85元,调整减少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及2012年净利润5,887,548.85元。

(6)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购买的信托及国债逆回购产品均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核算,本年度按准则要求进行了重分类更正,同时对上年度列报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2013年末其他流动资产461,504,675.00元,调增201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2,978,540,000.00元,调减2013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440,044,675.00元。

表4-8 发行人2014年重大前期差错调整影响科目及金额

单位:元

2、2015年重大前期差错调整及清产核资情况

(1)重大前期差错调整

1)发行人子企业四川华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以前年度特种品合同变更与取消等原因,导致以前年度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本期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201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4,531,404.45元,调减2014年度营业收入5,170,000.00元,调减2014年度营业成本3,873,497.40元,合计调减2015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5,827,907.05元。

2)发行人子企业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本期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2014年度营业收入81,037,429.89元,调增2014年度营业成本67,871,684.77元;以前年度多计提三包费3,399,000.00元,本期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预计负债3,399,000.00元,调减2014年度销售费用3,399,000.00元。合计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509,850.00元,调增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484,711.77元,调增2014年度所得税费用2,994,561.77元,调增2015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3,570,183.35元。

3)发行人子企业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期初合并范围增加中国北方工业海南公司和SMAL宾馆,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53,493,547.43元。

4)本公司子企业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补缴以前年度税款,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2,179,933.35元。

5)本公司子企业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西南兵器工业公司以前年度少计提减值准备36,297,247.41元,本期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36,297,247.41元(其中: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2,755,937.41元、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计提减值20,541,310.00元、西南兵器工业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13,000,000.00元)。

(2)清产核资调增

发行人2015年按国资委关于进行清产核资的相关要求,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发行人符合国资委清产核资相关要求的资产损失汇总口径金额为1,579,548,848.04元(合并口径1,503,100,904.04元),其中:事实损失金额为3,486,884.04元(汇总与合并口径一致);预计损失金额1,576,061,964.00元(合并口径1,499,614,020.00元)。汇总口径与合并口径的差异为:发行人子企业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申报对发行人内部子企业保定天威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损失76,447,944.00元,在合并层面,发行人进行了抵消。

1)经审核确认的资产清查损失

A 发行人经审核确认的事实损失金额3,486,884.04元,明细见下表(汇总口径):

表4-9 发行人2015年清产核资事实损失明细

单位:元

B 发行人经审核确认的预计损失金额1,576,061,964.00元,明细见下表(汇总口径):

表4-10 发行人2015年清产核资预计损失明细

单位:元

说明:内部应收账款申报损失76,447,944.00元,在合并层面,发行人进行了抵消。抵消后,合并口径共申报预计损失金额1,499,614,020.00元。

2)清产核资的账务处理

A 事实损失账务处理如下:

发行人按汇总口径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3,486,884.04元,损失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核减未分配利润 1,402,314.32元

2)核减盈余公积 1,995,896.53元

3)核减资本公积 88,673.19元

发行人按合并口径申报核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02,093.73元,核减少数股东权益684,790.31元,核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核减未分配利润 2,713,420.54元

2)核减资本公积 88,673.19元

B 预计损失账务处理如下:

发行人按汇总口径申报核减所有者权益1,576,061,964.00元,损失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核减未分配利润 1,576,061,964.00元

发行人按合并口径申报核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78,225,854.76元,核减少数股东权益121,388,165.24元,核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核减未分配利润 1,378,225,854.76元

C 事实损失与预计损失合并口径合计调整:

1) 核减资本公积 88,673.19元

2) 核减未分配利润 1,380,939,275.30元

3)核减少数股东权益 122,072,955.55元

(3)上述调整对年初数和上期期末数的影响如下

表4-11 发行人2015年会计差错调整及清产核资影响科目汇总

单位:元

3、2016年重大前期差错调整及清产核资情况

(1)重大前期差错调整

1)本公司子企业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多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7,076,087.00元,本年度对期初数进行调整,调增2015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37,076,087.00元。

2)本公司所属事业单位中国兵器工业第二0八研究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补提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及年金29,597,463.04元,调增2015年度管理费用26,395,228.60元,调减2015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3,202,234.44元。

3)本公司所属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以前年度未将重庆五九期刊社、重庆三环物业发展总公司两家单位纳入合并范围,本年度对期初数进行了调整,调增2015年末资产总额5,288,898.47元,调增2015年末所有者权益2,594,838.93元,调增2015年度营业收入7,515,329.79元,调增2015年度净利润59,229.38元,调减2015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205,161.07元,调增2015年末资本公积2,800,000.00元,调减2015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264,390.45元。

(2)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调整事项。

(3)上述调整对年初数和上期期末数的影响如下

表4-12 发行人2016年会计差错调整及清产核资影响科目汇总

(三)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2014年末与2013年末相比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主体

表4-13 发行人201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子公司

表4-14 发行人2014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2015年末与2014年末相比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4-15 发行人2015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4-16 发行人2015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3、2016年末与2015年末相比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4-17 发行人2016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子公司

表4-18 发行人2016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三、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表4-1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二)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含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与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债务。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总金额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分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初步计划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25亿元用于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债务,其他用于补充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营运资金。本公司将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债务到期情况及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适当调整拟偿还的债务明细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债务的资金分配。到位情况适当调整拟偿还的债务明细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债务的资金分配。本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拟偿还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表5-1 本期债券拟偿还债务明细

单位:亿元

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债务水平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并假设25亿元用于偿还债务,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2017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从债券发行前的68.25%增加至68.29%,发行人的债务资本比率将从债券发行前的43.51%增加至44.33%。本期债券的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水平造成明显影响。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规避利率上行风险。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目前,公司资产规模体量较大,资金需求量较大,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2016年8月12日发行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35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发行人于2016年10月13日发行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35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发行人于2017年4月17日发行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4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发行人于2017年6月2日发行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2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发行人于2017年7月11日发行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规模4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7年1-3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人:杜美娜、王崇赫、任贤浩、黄亦妙、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85156322

传真:010-65608445

三、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已做好相关制度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