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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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卢凤仙女士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鲍金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阮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储一平先生、周斌先生、财务总监卢伟明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施学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