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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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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因增加
基金份额类别修改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7-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

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填写):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以上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委托人所持基金份额数以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

签署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四:

中银富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因增加

基金份额类别修改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自2017年9月15日起增加B类基金份额类别,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

三、 新增B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计提销售服务费费率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原中银如意宝基金份额类别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B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原基金代码004502作为A 类份额代码,新增005162为B类份额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其中:

(1)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 类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 类基金份额。

3、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4、基金份额的估值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个自然日(含节假日)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5、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后,原中银如意宝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中银如意宝A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通过申购而获得的B类基金份额不适用前述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A类基金份额升级而获得B类基金份额的,该份额自升级完成之日起亦不再适用前述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

6、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于T 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那么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基金转换转出(若开通)、转托管等申请将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于T+1日起就升级或降级后的基金份额提交基金转换转出(若开通)、转托管申请。

四、《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以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3、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