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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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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7-11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13日下午17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刘若鹏博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2017年9月 14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以上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 9月 14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3)。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以上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时刊登于2017年9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9月 14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15)。

五、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7-11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7-11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拟发生担保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向相关银行申请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2、公司拟为光启超材料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光启先进结构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先进结构”)向相关银行申请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担保事项相关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各子公司的获配担保额度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3月2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中区一道9号软件大厦301-306室

法定代表人:刘若鹏

注册资本:6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工业、轨道交通产品、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及销售;高端功能装备综合解决方案的技术开发、咨询、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化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和进出口业务。(以上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汽车工业、轨道交通产品、设备的生产。

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光启超材料总资产为81,819.13万元,净资产为61,323.99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76.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光启先进结构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7月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治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构件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销售;汽车、轨道交通功能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销售;国内贸易和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复合材料构件产品、汽车、轨道交通功能产品的制造。

股权结构情况: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出资5,1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深圳启明星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资4,9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系光启超材料之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事项相关议案经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有效期自本议案经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五、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00万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00%。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7-11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29日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17年9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9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17年9月28日17:00前送达公司)。

5、会议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人:张轶、刘天子

(三) 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传真:0755-86329077

(四) 邮政编码:518057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25

3、投票简称:光启投票

4、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提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提外的其他所有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7年9月26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7-116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获得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100%股权之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事宜,需要取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的批准。2017 年9 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转发的国防科工局于 2017年9月8日签发的《国防科工局关于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上市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 [2017]1057号),国防科工局原则同意公司收购光启尖端100%股权。

至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国防科工局的正式批复。公司将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推进工作,并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