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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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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1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中心负责人刘学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刘学文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且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中心负责人刘学文女士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现将刘学文女士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公司董事、财务中心负责人刘学文女士。

2、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学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及历次分配转增股份。

3、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的情况:刘学文女士于2015年1月14日以市场价格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公司历次利润分配除权后减持数量为120,000股),相关减持情况已于201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申报及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获授股份及历次分配转增股份。

2、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00,000股,拟减持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且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窗口期,将停止减持。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刘学文女士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政策变化等情况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2、刘学文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督促刘学文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