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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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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7-056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龙力生物,证券代码:002604)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3日、2017 年9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沟通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就外部经营情况看,公司关注到2017年9月1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十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国全国范围将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到2025年,力争纤维素乙醇实现规模化生产,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技术、装备和产业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上市公司董事会履行关注、核实程序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后,做出声明。声明的具体表述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是国内唯一生产第二代纤维燃料乙醇的定点资格企业,上述方案的出台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近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大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