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91)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电话:(021)80234888
传真:(021)802348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92)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010)85594745
传真:(010)65983333
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周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发挥团队选股优势,结合基本面多因子指标等组合管理手段选择具有显著阿尔法特征的个股,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长期持续稳定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的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适时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之间的配置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专业研究能力,以数量化工具辅助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积极发挥研究团队的选股优势,结合基本面多因子指标自下而上精选个股,以谋求风险调整后的良好收益。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货币与财政政策形势、资金面供求变化、证券市场走势与估值水平等综合分析,并借助量化工具积极判断市场时机,自上而下调整资产配置,控制系统性下跌风险。具体操作中,基金管理人融合量化投资方法,利用交银施罗德时机选择量化指标体系,作为对主观判断的重要补充,该指标体系主要从大类资产收益率比较、估值水平、市场流动性、通胀预期以及市场情绪等多维度对当前股票市场进行综合判断:当量化指标体系提示股票市场具有较大下行风险时,结合对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判断和预测,本基金将相应采取降低风险暴露的措施,控制下行风险;反之,当量化指标体系揭示股票市场面临较大机会上涨时,结合对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判断和预测,本基金将相应提高股票资产配置比例,捕捉系统性投资机会。
2、行业配置
关于行业配置权重,本基金在充分考虑市场均衡的行业配置比例基础上加入基金管理人对各个行业风险收益的预期,在基金整体风险可控基础上实现行业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具体而言,本基金参考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框架,并结合基金管理人对上市公司业务本质和驱动因素的理解,将全市场所有上市公司进行内部行业划分,行业分析师据此分工对各细分行业进行深入的行业分析,采用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和预测方法,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然后本基金利用交银施罗德研究团队的上述行业研究成果,主要参考投资时钟理论、宏观策略分析师以及行业分析师对所处经济周期和各行业趋势的看法和判断,形成行业配置的内部预期观点;同时,根据市场均衡状态推导出市场隐含的外部预期观点;基金管理人把外部预期观点和内部预期观点相结合,形成行业配置权重,使组合达到最优的预期风险收益。
3、股票投资
本基金认为,研究团队的选股能力是团队的核心优势,并正是获得Alpha的有效来源之一。因此,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交银施罗德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充分发挥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基础上,进一步通过交银施罗德研发的基本面多因子模型预测股票超额回报,在有效风险控制及交易成本最低化的基础上精选具有投资潜力、阿尔法特征显著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两个层次进行股票挑选: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盈利能力指标(如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经营效率指标(如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等)和财务状况指标(如D/A、流动比率等)。
(2)价值评估
在公司备选股票池基础上,本基金将进一步通过行业分析师对备选上市公司翔实的案头分析和深入的实地调研,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价值进行综合评估,构建股票组合。其中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以下特征的优质上市公司:
① 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管理规范,信息透明;
② 主营业务鲜明,盈利能力强,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
③ 公司具有质量优良的成长性;
④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较好的抗风险能力;
⑤ 公司在管理制度、产品开发、技术进步方面具有相当的核心竞争优势,有
良好的市场知名度和较好的品牌效应,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在行业分析师对重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分析基础之上,本基金会对股票池中的股票做进一步量化筛选,根据基本面多因子指标对股票评分,并辅之以必要的主观判断。其中,多因子指标内生包涵PB、PE等指标。
这样,本基金对上述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和成长性跟踪研究,并辅以多因子量化评分及主观筛选方法后,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具备Alpha值较高的投资标的构建股票组合;并利用风险模型和组合优化模型来确定个股权重,优化目标是使投资组合的风险调整后超额收益最大化。
4、债券投资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和债券回购等债券品种。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和换券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其中股票投资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
2.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
3.沪深300指数引进国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
因此,沪深300指数是目前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同时,根据本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来分配权重,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加入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并按照本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来安排。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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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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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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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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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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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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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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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由“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下图同。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8月3日至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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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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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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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1)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金额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申购费率为1.5%,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37,893.14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外申购,申购份额为37,893.14份。
如果投资者是场内申购,则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者。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 = 38,461.54份
即:投资者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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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如果投资者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某投资者赎回通过前端认购(申购)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50.80 = 10,109.2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2)如果投资者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者赎回通过后端认购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为1.6%,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认购费用 = 10,000×1.00×1.6% = 160.00元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160.00-50.80 = 9,949.20元
即:投资者赎回通过后端认购所得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是1.6%,认购时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49.20元。
例五:某投资者赎回通过后端申购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8%,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7)直销机构的有关费率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交易享有如下费率优惠,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10元(含),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九、基金的转换” 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八)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九)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六日
(上接9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