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7-3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支持参股子公司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丰梅塞尔”,公司持股比例为50%)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建设,保证公司绵阳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顺利运行,经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9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向美丰梅塞尔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750万元(实际发生1,600万元),期限3年,按人民币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70%收取利息(美丰梅塞尔的另一方股东—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按其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关于向四川美丰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3)。
目前上述财务资助期限届满。因受食品级二氧化碳市场行情低迷影响,且由于美丰梅塞尔近期工程项目尾款支付及日常运营需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量增加致其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因此未能及时归还公司提供的1,600万元财务资助本金及相应利息。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与美丰梅塞尔正研究解决方案,以妥善处理上述逾期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的归还。该事项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