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获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复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7-04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获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复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7〕54 号),山东省国资委同意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或“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80 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6年。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月9日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