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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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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至2017年9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5:00至2017年9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2131号江南名苑奇信股份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洪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合计持有股份126,917,2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407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26,917,2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407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叶家豪

总表决结果:同意126,91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叶洪孝

总表决结果:同意126,91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林长逵

总表决结果:同意126,91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余少雄

总表决结果:同意126,91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刘剑洪

总表决结果:同意126,91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林洪生

总表决结果:同意126,91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赵保卿

总表决结果:同意126,91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6,91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监事会中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1《关于提名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宋雪山

总表决结果:同意126,91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关于提名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朱勇珍

总表决结果:同意126,917,2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因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重大资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2017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2017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初步确认本次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涉及标的所属建筑业,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6月21日、6月2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2017-076)。2017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2017年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2017-085,2017-091)。2017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2017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2017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4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2017-112)。2017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2017年9月2日、2017年9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2017-126)。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方案论证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相关文件正在准备之中。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即自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叶洪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叶洪孝先生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长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林长逵先生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其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叶洪孝先生、叶家豪先生、林长逵先生、余少雄先生、刘剑洪先生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叶洪孝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赵保卿先生、叶洪孝先生、刘剑洪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赵保卿先生担任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刘剑洪先生、叶洪孝先生、林洪生先生组成。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刘剑洪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林洪生先生、叶洪孝先生、赵保卿先生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林洪生先生担任召集人。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少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余少雄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卫民先生、叶国县先生、乔飞翔先生、张翠兰女士、温日平先生、王世丹先生、何定涛先生、叶小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乔飞翔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乔飞翔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定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何定涛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何定涛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声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宋声艳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涛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涛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附:简历

叶洪孝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永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前海信通建筑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潮汕青年商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叶洪孝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先生之子,截止目前,叶洪孝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6.92%的股份。叶洪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长逵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年4月至1998年4月任深圳电脑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4月至2001年6月任深圳市惠名(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1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深圳市华宇投资集团执行总裁,2003年11月至2005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1年7月任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2011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目前,林长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长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少雄先生,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美术艺术专业导师、机械设计高级室内建筑师、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1986年5月至1989年1月任深圳警备区罗湖人武部军事组参谋,1989年1月至1990年1月任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党委办干事,1990年1月至2008年5月任香港伟冠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奇信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深圳市奇信装饰物联网研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信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以及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文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南方论刊》副理事长,深圳工业总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管理学会监事,广东工业大学客座教授,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深圳市时代商家书画艺术研究院执行院长。

罗卫民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室内建筑师,曾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经理、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和“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等多项荣誉。1995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佛山中科华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奇信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奇信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董事。

叶国县先生,195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86年至1988年任陆丰县建筑工程公司驻深圳公司总经理,1989年任广东省陆河县建委副主任,1990年至1991年任深圳华侨城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1992年至2010年8月任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公司副总经理、项目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乔飞翔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审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企业风险管理师、AIA国际会计师。1995年2月至2001年7月任深圳市彩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01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深圳市兆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总监,2007年12月至2009年7月任深圳市汇鑫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深圳市奇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金华鸿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翠兰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曾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经理称号。1997年8月至2001年1月任福华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01年1月至2004年5月任深圳市余彭年实业有限公司彭年酒店工程部工程师、经理。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和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期间兼任公司策划控制中心总经理,2004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世丹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9月至2000年2月任哈尔滨市锦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助理,2000年3月至2003年11月任北京中嘉正信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6月至2007年5月任深圳市脱普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2007年6月至2011年8月任沿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战略管理高级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深圳市信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温日平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一级注册建造师。1993年2月至2001年5月任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2001年6月至2007年5月任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007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华东区域中心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何定涛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任富国(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市鑫麒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任深圳市浅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兼任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2月至今兼任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已于2012年取得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资格证书。

办公电话:0755-2532 9819

传真:0755-2532 9745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江南名苑一、二层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8038

电子邮箱:ir@qxholding.com

叶小金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7年7月至2013年3月任深圳市特艺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城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宋声艳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任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助理,2011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综合事务总监,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于2013年取得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资格证书。

办公电话:0755-2532 9819

传真:0755-2532 9745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江南名苑一、二层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8038

电子邮箱:ir@qxholding.com

张涛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中级会计师、中级财政税收师、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2005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7年11月至2012年2月历任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审计经理、财务经理、财务主管,2012年3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金山顶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韬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审计总监。

截止目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选举宋雪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宋雪山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5日

附:简历

宋雪山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室内建筑师。1997年10月至2002年4月任深圳市广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预(结)算部预算员,2002年5月至2006年7月任深圳市京基置业有限公司预(结)算部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公司预(结)算部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8月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任公司市场营销一中心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公司投标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任公司工程运营二中心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事业一部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宋雪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雪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