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票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7-07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易舟先生、副总经理糜锋先生根据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圣博扬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兴圣”)于2017年5月22日签署的《协议》以及参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同意在收到宁波兴圣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其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之日起3个月内,分别以不低于39,975,298.04元、34,468,335.79元通过股票交易二级市场购入兴民智通股票。
易舟先生和糜锋先生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按照《协议》约定购买公司股票。截至2017年8月24日,易舟累计增持1,783,292股,糜锋累计增持2,230,000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2017年8月25日至9月15日,董事易舟先生和副总经理糜锋先生继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其中,易舟累计增持1,448,100股,糜锋累计增持824,100股。2017年8月3日至9月15日,易舟已累计增持3,231,392股,累计成交金额34,360,580元,糜锋已累计增持3,054,100股,累计成交金额31,716,308.50元。
截至目前,易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31,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37%;糜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1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29%。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易舟先生和糜锋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