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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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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7-09-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1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5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9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7年9月1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恭运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406,477,0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096%。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6,784,7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981%。

合计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31人,代表股份443,261,8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4077%。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为23人,代表股份70,418,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0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张恭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恭运先生,获得选举票数443,261,771,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选举结果: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70,418,750,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1.02 选举张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岩先生,获得选举票数410,486,770,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59%;选举结果: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7,643,749,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569%。

1.03 选举单既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单既强先生,获得选举票数410,486,770,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59%;选举结果: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7,643,749,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569%。

1.04 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张伟先生,获得选举票数410,486,770,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59%;选举结果: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7,643,749,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569%。

1.05 选举宫耀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宫耀宇先生,获得选举票数410,486,770,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59%;选举结果: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7,643,749,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569%。

1.06 选举邱宪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邱宪路先生,获得选举票数410,486,770,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59%;选举结果: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7,643,749,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569%。

2.00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选举肖金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金明先生,获得选举票数508,811,773,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881%;选举结果: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135,968,752,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857%。

2.02 选举王新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新宇先生,获得选举票数410,486,770,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59%;选举结果: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7,643,749,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569%。

2.03 选举王传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传铸先生,获得选举票数410,486,770,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059%;选举结果: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7,643,749,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569%。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柳胜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39,417,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1326%;反对3,84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86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574,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94.5402%;反对3,84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5.459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表决权总数的0 %。

该议案获通过,柳胜军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恩颖、张淼晶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2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恭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恭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恭运先生、张岩先生、张伟先生、肖金明先生、王传铸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恭运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单既强先生、王传铸先生、王新宇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单既强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邱宪路先生、肖金明先生、王新宇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新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选举宫耀宇先生、肖金明先生、王新宇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宫耀宇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单既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姚聪颖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张伟先生、徐德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海涛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孝本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附件一: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单既强先生: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3月加入本公司,先后从事技术、管理等岗位,曾任销售部部长、模具事业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和财务工作。市科技创业人才、橡胶模具及制造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曾任职潍坊环太平洋通讯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单既强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47,8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伟先生:

大学专科学历, 2000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研发部部长、机床事业部部长、模具事业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精铸铝模具项目部和研发中心。是全国模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传统产业创新类)。曾任职于高密锻压机床厂,潍坊环太平洋通信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伟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219,4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聪颖女士:

1984年2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学学士。2008年至2011年,就职于豪迈科技生产部门;2011年至2014年就职于人力资源部;2014年至今就职于证券部。

姚聪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姚聪颖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15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四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姚聪颖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6-2361002

传 真:0536-2361536

电子邮箱:himile_zqb@himile.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 证券部

邮政编码:261500

徐德辉先生:

2005年3月加入本公司,先后从事生产、管理等工作,历任轮胎模具业务车间主管、生产部长、事业部长、总经理助理等岗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生产、销售等工作。

徐德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4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徐德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海涛先生:

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至2008年,就职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2009年至2015年,就职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2012年起任部长;2015年至2016年就职于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部长;2017年起就职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刘海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17,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刘海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张孝本先生: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至2008年就职于上海豪迈模具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09年-2010年就职于山东豪迈气门嘴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2011年就职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12年1月就职于豪迈科技,2012年3月起任豪迈科技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张孝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张孝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静女士:

1988年12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人力资源部,2015年6月至今就职于证券部。

李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李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15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四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李静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6-2361002

传 真:0536-2361536

电子邮箱:himile_zqb@himile.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2069号 证券部

邮政编码:261500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3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柳胜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柳胜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人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有两名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4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股东权益、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产生影响。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7年6 月12 日起开始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将修订后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对同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不影响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