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24版)
电话:021-38555511
传真:021-68883050
联系人:胡昕彦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负责人:黄宁宁
联系人:宣伟华
经办律师: 宣伟华、孙芳尘
联系电话:021-5234 1668
传真: 021-5234 1670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曹阳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四、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和严格的风险控制,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增长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债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债券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变化等因素的分析,对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和债券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进行判断,结合组合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以降低利率波动给资产组合带来的影响。例如当预期利率期限结构更加陡峭化时,未来长期债券的价格可能会由于长期利率的上升而下跌,短期债券的价格可能会由于短期利率的下降而上涨,因此可适量降低组合久期的目标,增加对短期债券的投资,同时减少对长期债券的投资。
本基金根据所确定的目标久期配置策略,基于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征及其预期变化的分析和判断,灵活运用哑铃形策略、纺锤形策略和梯形策略等,配置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比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是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建立或改变组合期限结构。要运用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必须先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方向,然后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情景分析,构建组合的期限机构。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资金面供需状况、基准利率走势、发债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基本面及个券信用状况的分析,深入挖掘价值低估的信用类债券品种,把握因市场波动带来的信用价差投资机会,努力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信用债投资在操作上主要采取信用利差投资策略和基于信用债本身信用质量变化的投资策略。
(1)信用利差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结构和流向、信用利差的历史统计区间等因素,判断当前信用债市场信用利差的合理性、相对投资价值和风险以及信用利差曲线的未来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体的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质量变化的投资策略
债券发行人自身质量的变化,包括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等的变化将对信用级别产生影响。本基金通过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内外部信用评级,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信用利差,对信用债券的投资价值进行评估。通过动态跟踪信用债券的信用质量变化,确定信用债券的合理信用利差水平,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4、套利交易策略
本基金积极挖掘市场上存在的各种套利机会,灵活运用回购套利、息差套利、利差套利等交易策略,努力获取低风险的超额收益。
5、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公司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选择债券价值有一定支撑、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并且发行人成长性良好的品种进行投资。针对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套利机会,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选择恰当的时机进行套利。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对个券发行主体所处行业、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并在综合考虑信用风险、组合久期、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的基础上进行审慎投资。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持有到期以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收益。
对内嵌转股选择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量研究,自下而上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策略,对受益于国家/地区产业政策及经济发展方向的相关上市公司进行深入挖掘,精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成长能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持续研究和密切跟踪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的发展,对普通的和创新性的资产支持证券品种进行深入分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在具体投资过程中,重点关注基础资产的类型、发行条款、提前偿还率和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综合运用定性基本面分析和定量分析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进行评估,谨慎投资。
(四)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控制风险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在个券层面上,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估算权证合理价值,同时还充分考虑个券的流动性,谨慎进行投资。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本基金可在遵守投资目标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其样本范围涵盖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家债券、企业债券、央行票据等所有主要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应中国债券市场的总体走势。
沪深300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 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和较低预期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7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无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截至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一)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二)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四)-(十)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重要提示”一章中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基金管理人”一章相关内容更新如下:
(1)新增了董事长吴显玲女士的信息;
(2)新增了副董事长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的信息;
(3)删去了副董事长吴显玲女士的信息;
(4)删去了董事长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的信息;
(5)新增了董事梁葆玲(Linda Liang)女士的信息;
(6)删去了董事阮博文先生的信息;
(7)更新了董事胡德忠先生的信息;
(8)更新了董事张伟先生的信息;
(9)新增了管理层董事林勇先生的信息;
(10)删去了管理层董事徐荔蓉先生的信息;
(11)新增了监事梁江波先生的信息;
(12)删去了监事谭志华先生的信息;
(13)新增了总经理林勇先生的信息;
(14)删去了总经理吴显玲女士的信息;
(15)更新了副总经理徐荔蓉先生的信息;
(16)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3、“基金托管人”一章更新了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
4、“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更新如下:
1)新增了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销机构的信息。。
2)更新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信息。
3)更新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5、在“基金的投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一章中,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的内容,内容更新到2017年6月30日。
6、在“基金的业绩”一章中,描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7年6月30日的本基金投资业绩。
7、新增了“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描述了自披露发售公告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