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92版)
循流动性优先的原则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债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投资者大额申购和赎回的需求变化,根据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投资组合报告
本报告期为2017年4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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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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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三、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四、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一)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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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120天的情况
(三)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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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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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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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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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三)本报告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公开谴责、处罚。
(四)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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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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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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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4日,图示日期为2016年8月4日至2017年6月30日。
.第十三部分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六)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七)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八)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九)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十)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十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4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