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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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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2017-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1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都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披露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披露了公司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工业基金”)于2017年9月15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事宜,三方拟共同设立广州佳都慧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并购基金(以下简称“佳都慧”)。因合作事项涉及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现对该战略合作协议相关事项做如下补充。

一、合作私募基金基本情况

(一)创钰投资

创钰投资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27462,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创钰投资募集设立的私募基金16只,均已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完成了对山东诺安诺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象花卉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奥杰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33436.OC)、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4647.OC)、深圳市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3418.OC)、广东百事泰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833663.OC)、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2800.OC)、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31314.OC)、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1284.OC)、中山尚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3258.OC)、16金瑞EB(117036)等企业及项目的投资。

(二) 工业基金

工业基金由广州市财政出资设立的母基金,母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制造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升级领域的发展基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对母基金公司的投资速度、投资范围、投资金额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创钰投资、工业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与第三方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拟投资基金佳都慧设立背景

广州着力实施“IAB”计划,即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information)、人工智能(artificaI)、生物科技(biology)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穗府〔2015〕14号),明确指出在2015-2017年安排15亿元财政资金作为引导资金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由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集3倍左右社会资金共同设立总规模60亿元的广州工业发展基金。2016年11月28日,广州市14届22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对基金管理、风险控制、绩效监督等制定了明确的细则。

公司重点布局的机器视觉和智能大数据技术等人工智能的重要分支技术,并致力于将这些技术应用到智慧城市、公共安全和轨道交通领域。公司拟通过与工业基金、创钰投资合作,专注于投资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产业等领域,将公司积累的技术、人才、经验进行输出,帮助公司利用产业资本手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各方出资额及资金来源

佳都慧总规模暂定为10亿元。其中创钰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0.1%;工业基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4,9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24.9%;佳都科技或佳都科技参与设立的主体,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75%。

各方出资安排如下:

创钰投资:认缴出资为企业自有基金出资。

工业基金:是由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出资,向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项全部用于依法设立公司制引导基金——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责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予以明确,并由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自行管理。

佳都科技:拟由公司或公司参与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出资,公司认缴金额不低于25,000万元,不高于75,000万元,认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如果公司认缴出资高于25,000万元,未来存在公司通过份额转让的方式继续引入其他投资机构的可能,但公司任何时候的认缴出资均不低于25,000万元。具体出资方案及后续份额转让方案(如有)确定后,将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后实施。

出资进度:各方将进行后续磋商,以经各方内部审批通过后另行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四、佳都慧的管理模式、投资模式

各方将根据本战略合作协议确定的基本原则及《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佳都慧管理模式、投资模式进行后续磋商,以经各方内部审批通过后另行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五、风险分析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各方将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后续磋商。如在后续磋商过程中,无法就合作细节问题达成共识,则本战略合作协议自行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后续达成相关合作,则还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敞口规模:公司在合伙企业中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承担的亏损和债务以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因此,公司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为不低于25,000万元,不高于75,000万元;如果届时引入社会资金后的出资方案存在结构化或其他安排,投资风险敞口规模可能会发生变化,公司届时将进一步披露相关合作细节并作风险提示。

2、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由于基金尚未正式成立,未开展项目投资,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实施的项目存在不确定因素:

(1)政策环境的变化可能不及预期。佳都慧主要投向为制造业、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升级领域,尽管此类产业均是国家大力推动且政策优势明显的产业,但未来一旦出现政策优势不及市场预期,势必导致产业快速发展受阻的负面影响。

(2)投资项目与公司的协同效果可能不及预期。如前所述,佳都慧未来的投资项目与公司存在业务需求、技术方向以及发展战略方向等多方面的关联性。但未来公司或被投项目的发展方向发生变化、或者整合不当使得协同效果不能发挥,都将导致投资效果偏离预期。

(3)对项目的管理效果不及预期。可能存在因对标的企业的产品和业务的判断不够全面、业务团队不够勤勉尽责、专业程度不够高等主客观原因,导致被投标的的企业价值偏离预期,进而造成投资损失的风险。

(4)退出风险

直接投资或者间接投资的目标股权可能因监管政策、市场环境或自身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无法如期上市、无法如期流通、无法溢价出让、无法如期拍卖成交等,导致投资无法按期变现,造成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