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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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清核电4号机组具备商运条件的公告

2017-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编号:2017-060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清核电4号机组具备商运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投资的福清核电4号机组于2017年9月10日开始168小时试运行,按照计划,已于2017年9月17日具备商业运行条件。

福清核电4号机组额定功率1,089兆瓦,投入商运后,公司控股在役核电机组数达到17台,控股在役装机容量由13,251兆瓦增至14,340兆瓦;权益在役核电装机容量由7,233.09兆瓦增至7,788.48兆瓦。

随着福清核电4号机组具备商业运行条件,标志着福清核电一期工程全面建成。福清核电一期工程自1号机组于2014年11月22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以来,始终保持良好的建设节奏,4台机组4年内相继并网发电;福清核电二期工程(“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示范工程)5、6号机组分别于2015年5月7日、2015年12月22日开工,并按照计划工期顺利推进,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总体受控。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