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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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7-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收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券)转交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010号)(简称通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国金证券提交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国金证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7-53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