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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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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7-077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7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5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3,584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相关的事项。关联董事戴茂方先生、李永祥先生、王德龙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20%,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95,565,603股,若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9,113,120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政策以及国资监管部门的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若因前述原因而调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则发行对象认购金额按认购比例同比调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5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以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对象各自认购金额进行了调整,现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关联董事戴茂方先生、李永祥先生、王德龙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审查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对象各自认购金额进行了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1、公司与江淮汽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关联董事戴茂方先生、李永祥先生、王德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国购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进行部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关联董事戴茂方先生、李永祥先生、王德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关联董事戴茂方先生、李永祥先生、王德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安凯客车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7-078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7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5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3,584万元,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相关的事项。关联监事陶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20%,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95,565,603股,若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9,113,120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政策以及国资监管部门的要求而调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若因前述原因而调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则发行对象认购金额按认购比例同比调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5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以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对象各自认购金额进行了调整,现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关联监事陶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对象各自认购金额进行了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1、公司与江淮汽车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关联监事陶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国购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进行部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关联监事陶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关联监事陶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安凯客车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7-079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6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6 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编号为2017-063《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就相关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现将上述书面说明和解释予以公开披露,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答复〈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专题报告》。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7-08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6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2017年9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在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现就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7-081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等议案。2017年3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6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以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情况,2017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公司具体的填补措施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1、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等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8年3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20%,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95,565,603股,若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不超过139,113,120股。若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匡算(最终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834,678,72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584万元,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情况为准。

(5)根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1-6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834,518.36元(未经审计),受客车行业季节性因素的影响,2017年下半年公司盈利能力与上半年有所提高,假设2017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001,422.03元(即-65,834,518.36*1.2)。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17年度净利润预测数基础上按照实现盈亏平衡、实现盈利且盈利金额为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绝对值的5%、实现盈利且盈利金额为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绝对值的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6)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与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对比如下:

从上述测算可以看出,由于公司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在2018年度公司实现盈亏平衡的假设条件下,本次发行不会使公司的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出现下降。

在2018年度公司实现盈利且盈利金额为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绝对值的5%以及实现盈利且盈利金额为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绝对值的10%的假设条件下,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出现下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公商务车领域市场竞争力,符合市场需求

公司是国内较为知名的自主品牌客车整车、底盘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商,其客车产品包括小型、中型和大型等全系列,动力形式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油、燃气等不同动力类型,产品应用覆盖客运、旅游、团体、校车、城市客车及其它定制客车等细分市场,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多款客车产品代表客车领域较高发展水平,具有市场较高知名度。

凭借在客车领域的多年积累,公司掌握较为丰富的客车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能力,具有丰富的客车技术经验积累,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端商务车宝斯通在安全、动力、舒适及稳定等性能方面已达到同类车型较为先进水平,已成为国内高端公商务用车市场的新一代生力军,已广泛应用于多种重要场合。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中型高档公商务车项目,通过加大中型高档公商务车项目的投产和研发力度,有利于公司巩固“宝斯通”在公商务用车市场的地位,打破公商务车领域长期以来国外品牌主导的市场现状,符合市场需求。随着本项目的投产,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系列、提升产品品质和增强盈利能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2、提升公司新产品研发和产品更新换代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以及汽车产业科技水平不断进步,客户对客车的性能、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以及精细化程度等要求不断增加,能够开发出满足市场消费者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的客车产品成为提升客车生产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能力之一。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客车产业规模的不断增长,市场竞争逐渐激烈,公司致力于追求向客户提供美誉度和价值回报率高、乘客体验良好的产品,不断提升客车产品的性能、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精细化程度,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客车企业为了适应当前形势和开拓未来市场,必须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进行产品提升和产品开发,因此客车企业的验证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能够提升产品验证能力,有助于增强公司自主品牌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更新换代的能力,从而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构建高效信息化处理平台,优化企业内部价值链环节

随着近年来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汽车行业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汽车生产企业构建围绕生产、研发、采购、营销、服务和管理等全方位的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显得十分重要。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深化车联网应用和提升主动客户服务可以衍生产品附加值和增加市场感知渠道;另一方面,通过及时、流畅、安全、高效的流程与信息化支撑体系,能够降低管理成本和增强决策精度,提高企业竞争力。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构建高效信息化处理平台,贯彻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实践融合,通过新增透明生产应用、精准设计及应用、车联网深化应用、主动服务应用、精准物料应用、O2O应用等六大系统,提升和改善现有管理系统。以高效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全面提升企业内部生产、研发和市场的协同,优化内部价值链环节,加强生产、研发、采购、营销、服务和管理环节的数据信息共享,提高企业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从而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4、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近年来新能源客车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自身的资金积累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采用加大财务杠杆增加负债的方式、持续向银行借款来满足业务扩张的需要。2017年6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84.19%(合并口径),总体负债规模较大。随着公司业务扩张、贷款规模增加以及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债务融资能力也将面临一定瓶颈,难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资金需求。

本次公司通过拓展股权融资渠道,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控制上市公司总体负债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从而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上,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导向和技术进步经营战略,在客车领域长期积累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优势基础上,积极利用自身在公商务车领域的良好市场形象和产品质量竞争优势,充分抓住市场发展的有利时机,扩大公司中型高档商务车生产能力和加大公商务车产品品质提升。同时,公司不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增强产品综合竞争力。上述业务的开展,需要进一步提高资本实力,从而为经营发展提供充分保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客车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能力,尤其在国内中高档客车细分领域,安凯客车具有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近年来,公司通过“宝斯通”系列公商务车型产品成功进军我国公商务车细分市场,凭借安全、环保、节能、动力、舒适等方面的良好性能,“宝斯通”系列公商务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并成功应用于一些重要的场合,公司“宝斯通”产品已经成为我国公商务车领域新一代较为知名产品。

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客车整车、底盘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系列齐全、结构丰富,大中型客车同步、高中档客车并举。产品应用覆盖客运、旅游、团体、校车、城市客车及其它定制客车等多个细分市场。近年来抓住新能源客车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大力发展新能源客车业务,是国内较早研发和批量生产运营新能源客车的整车企业之一。公司在客车技术掌控、研发体系建设、价值链关键环节的整合运用能力、人才培养等方面积累了比较优势,掌握了客车整车平台的核心技术和能力,并通过联合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掌握了核心零部件的开发能力。

公司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电动客车整车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备较为领先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能力,拥有专业的研发、销售和管理团队,构建了较为成熟的营销网络。拥有现代化的生产车间和科学合理的生产线、先进的生产管理体系和完善的生产检验设备和整车性能实验室。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不断技术进步,自主品牌公商务车在我国公商务车市场应用逐步增多,市场有望迎来快速发展。安凯客车将通过“细分市场聚焦+优势资源整合”的策略,抓住市场发展的有利契机,积极利用“宝斯通”系列产品在公商务车领域的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产品品质,加快产品线布局,巩固“宝斯通”在公商务车市场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适应客车市场竞争不断激烈的趋势,满足市场多样化和精细化需求,提升企业产品验证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使安凯客车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积极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强化研发质量的提升,培育产品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推进自主创新,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1、积极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强化研发质量的提升,培育产品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实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等综合实力。同时,公司积极实施发展战略,抢抓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机遇,强化研发质量的提升,加强技术研发人员的培养,加强新能源产品的升级换代,优化系统匹配,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性能优势,培育“更节能、更舒适、更安全”的产品特色,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加强对市场的开拓,积极探索营销模式创新,加快营销信息化建设,强化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公司在公商务用车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2、积极推进自主创新,提高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在现有内控制度体系的基础上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优化产品结构为主线,提高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

公司进一步以坚持市场导向和技术进步,积极研究应用新技术,全力提升产品竞争力,着力于市场覆盖和升级换代,以市场及现场质量信息为源头,扎实推进质量改进专项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有效的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公司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标准,强化管控,加大应收账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司的财务费用,有效的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巩固现有市场,集中资源开发重点市场,持续关注新能源政策的变化,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品种规格,提高产品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最好的产品、最好的服务,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5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提高研发质量,增强产品的竞争优势,巩固公商务用车的市场领先地位,发展民族品牌汽车,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5、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规定了较为具体的分配方案,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更加完善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

同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中型高档公商务车项目”、“产品验证能力提升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能力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公司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资金投入到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期且其在短期内难以充分产生经济效益,因而短期内公司净利润无法与净资产同比增长,进而导致本次发行后在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六、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7-08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和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6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发行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机构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发行人最近五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相关监管措施及整改主要情况如下:

(一)2012年3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注函

2012年3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8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在披露“高送转”方案前股价上涨期间的股票交易情况等方面予以关注。

整改情况: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开展自查,就自查情况进行了答复,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2]第88号)的回函》。

(二)2012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2012年6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2]第42号),就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未向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情况下,向媒体透露了未来公司推进国际化战略的相关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5.15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管特别是董事会秘书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整改措施: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主管部门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严格遵守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2013年3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注函

2013年3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5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新能源汽车下面的招投标事宜的具体过程、相关程序、信息披露及中标方与公司董事长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方面予以关注。

整改情况: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对关注函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答复,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50号的回函》。

(四)2013年10月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2013年10月,公司收到安徽监管局《关于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8号),就公司在信息披露、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整改要求。

整改情况: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对警示函中关联交易、会计政策等方面信息披露问题,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杜绝信息披露不完整情况的再次发生。对固定资产入账等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公司制定了《在建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在建工程转固条件及流程,进一步明确与在建工程转固相关的公司职能部门职责,确保各职能部门及时提供转固相关验收证明材料,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向安徽监管局报送了《关于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8号)的回复》。

(五)2015年3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2015年3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115号),就公司2014年年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汪宗莲卖出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进行自查。

整改情况: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公司进行了自查,汪宗莲就本次股票交易情况出具了说明,其卖出公司股票系个人原因且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关于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7-083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或 “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64号)。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已出具了《关于不减持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安凯客车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584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之一,特出具承诺如下:

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安凯客车股票。”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