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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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7-09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山西示范区美锦氢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对外投资设立山西示范区美锦氢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美锦氢源”)。设立完成后,美锦氢源将作为公司在山西综改区的项目主体之一,负责氢气制取、加氢站、储运设备、燃料电池、燃料电池汽车、分布式能源等氢能源产业链中,国内外相关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已成熟项目的商业化实施等工作。

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山西示范区美锦氢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7-09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山西示范区

美锦氢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增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的外延式发展能力,提升公司在能源产业领域的优势地位,助推公司的战略转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技术革新的精神,针对氢能源产业链进行布局,拟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山西综改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示范区美锦氢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美锦氢源”)。具体情况如下: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对外投资设立美锦氢源。设立完成后,美锦氢源将作为公司在山西综改区的项目主体之一,负责氢气制取、加氢站、储运设备、燃料电池、燃料电池汽车、分布式能源等氢能源产业链中的国内外相关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已成熟项目的商业化实施等工作。

2. 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了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山西示范区美锦氢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美锦氢源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等事宜。

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示范区美锦氢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公司注册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锦丽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美锦能源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美锦能源100%持股

三、 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

公司主业为煤炭和焦化,焦化业务板块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炉煤气中,包含50%左右氢气。焦化是山西省支柱产业,公司属于国内大型煤焦企业,焦炉煤气中富含氢是公司重要的优势之一。以公司及周边的焦化企业的产能计算,每年可制取的低成本氢气足以支持近万台氢燃料电池货车一年的日常用氢需求。公司近年来在推进传统能源行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积极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对新能源产业进行布局,以实现公司现有业务的升级,现有产品价值的提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权益最大化。

氢能源被视为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同时拥有零排放、高效性、能源可再生性等优势。氢能源技术适应性广,不仅适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和已处于实用化阶段的家庭用燃料电池系统,而且具有适用于船舶、铁路以及其他运输行业、氢能发电等多数能源消耗行业的潜在可能性。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战略任务中第一条第十项明确指出“开发氢能、燃料电池等新一代能源技术”。

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其中重点任务中第九项就是“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

2016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重点部署了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等15项任务。

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我国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战略重点。

在此背景下,公司利用自身和山西省氢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布局和投资氢能源领域全产业链的核心技术和优秀企业,搭建氢能源产业生态圈,发挥公司自身产业在氢能源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公司与氢能源产业链的结合,抓住我国氢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培育出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拟设立美锦氢源,由其作为公司在山西综改区的项目主体之一,负责氢气制取、加氢站、储运设备、燃料电池、燃料电池汽车、分布式能源等氢能源产业链中的国内外相关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已成熟项目的商业化实施等工作。

若本次投资顺利推进,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现有主营业务,积极布局氢能源产业链,在加快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的同时,稳步推进公司的战略升级。

2. 存在的风险

氢能源领域是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中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公司已为此做了长期的准备。但由于该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尚未形成成熟的市场和企业,未来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此外,公司在该领域内的资源和经验尚待积累,在后续的投资和整合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

3.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公司在氢能源产业链进行布局的关键一步,有助于公司产业链布局、培育和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长期来看会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该事宜可以发挥公司自身产业在氢能源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