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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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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工程合同的公告

2017-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7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概况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发包人”)于2017年9月18日签订了秦皇岛海港区16个交叉口智能限高龙门架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616,959.00元。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公司为中标供应商。本合同属于日常生产经营合同,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标准。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秦皇岛海港区16个交叉口智能限高龙门架工程;

2.工程地点:秦皇岛海港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SDYD-2017-Z1060;

4.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5.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北环路、西环路、东环路、与城区道路的交叉口,主要包括限高架的制作安装、抓拍杆安装、抓拍机的安装、后台软件设备安装及相应得配电系统安装等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20,616,959.00元。

(四)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工程项目可能受天气、环境等多方因素影响,工程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安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充分分析工程实施地的天气、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严格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实施进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